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8

118.神变成人就这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属天的奥秘 #10149

10149.“它就要

10149.“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表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这从“成为圣”和“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成为圣”是指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如下文所述;“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4809, 5922, 8427, 9429节)。“成为圣”之所以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的接受,是因为唯独主是神圣的,因而一切神圣事物皆来自祂(9229节),还因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圣”所表示的(9818节)。但在此处,就是论述以色列人、他们的燔祭和祭牲、会幕和祭坛的地方,“圣”和“成为圣”表示代表它的东西。原因在于,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一切事物都教会内层事物的代表,这些内层事物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因为建立在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
  正因如此,一切外在事物都用来表示和代表诸如内义所教导的那类事物,并因此被称为“圣”,如祭坛,坛上的火,燔祭,脂肪,血,会幕,那里摆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烧香的桌子,灯台,以及它们的一切器具;尤其是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另外还有饼、糕饼、薄饼,它们都被称为素祭,油和乳香;以及亚伦的圣衣,即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尤其是胸牌。亚伦本人同样被称为圣,以色列人也是。但这一切事物之所以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因而表示神圣事物,也就是来自主的神性事物;事实上,唯独这些事物是神圣的。
  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的人以为祝圣之后,这些事物就是神圣的,但不是凭它们所代表的事物神圣,而是本质上就是神圣的。但这些人大错特错了。他们若敬拜这些事物为本质神圣的,就是敬拜世俗事物,与那些像偶像崇拜者那样敬拜石、木的人相差不远。而那些敬拜所代表或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神圣和神性事物的人则是处于真正的敬拜;因为对他们来说,外在事物仅仅是间接原因(哲学术语,是指达到一个目的的手段),能使他们思想并意愿诸如构成教会本质要素的那类事物;如前所述,它们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和爱的事物。
  如今圣餐就是这种情况。当领圣餐的人不出于自己的信仰去思想主,祂对人类的爱,以及遵从祂诫命的生活的更新时,他们只是拜那里的饼和酒,而不是拜主。他们以为饼和酒这些外在事物是神圣的;但它们本身并不神圣,只是凭它们所表示的东西而为神圣。因为圣餐中的“饼”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酒”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主,同时表示一个人对主的接受,这两样事物才是教会的本质要素,因而是敬拜的本质要素(参看4211, 4217, 4735, 6135, 6789, 7850, 8682, 9003, 9127, 10040节)。由此可见在圣言中,“神圣”和“成为圣”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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