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8

118.神变成人就这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属天的奥秘 #10330

10330.“我也以

10330.“我也以神的灵充满了他”表从主的神性良善所发出的神性真理获得的流注和光照。这从“以神的灵充满”的含义清楚可知,“以神的灵充满”是指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流注和光照。“充满”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流注,但在人那一方是指光照;“神的灵”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充满”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之所以是指流注,而在人那一方是指光照,是因为流注是用来描述来自天堂并源于主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一个术语;由于这种流注光照一个人,所以“光照”这个术语用来描述发生在人那一方的事。神的灵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818节)。
  由于很少有人知道神性真理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在一个人里面的光照是怎么回事,所以就让我们在此说一说这些事。教会知道,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不是来源于人自己,而是来源于与他同在的天堂(来源于那里的神性)。教会还知道,那些接受这真理和良善的人就拥有光照。然而,这种流注和光照是以下列方式实现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能用其思维和意愿的内在能力,或说用其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层去向下看或向上看。向下看就是向外看世界和自己,向上看就是向内看天堂和神。人凭自己向外看,因为当他凭自己如此行时,就是朝地狱看。但人向内看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这叫向上看,因为就其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在能力,或说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内层而言,这时他被主提升到天堂,从而提升到主那里。此外,内在能力或说内层本身也确实被提升,同时确实从身体和世界中被抽离出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此人的内在能力或说内层确实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光和热中。他由此而获得流注和光照。天堂的光光照他的理解力,因为这光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天堂的热点燃他的意愿,因为这热就是同时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爱之良善。由于此时这个人在天使当中,所以天使就将对真理的一种理解和对良善的一种情感赋予他,也就是说,主通过他们而如此行。“流注和光照”这些术语所描述的,就是这种赋予。
  不过,要知道,流注和光照照着人的接受能力而发生,而接受能力取决于他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因此,那些因视真理和良善为目的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之人就被提升;而那些因视自己和世界,而非真理和良善为目的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之人则不断向下看并向下被吸引。因此,这些人无法被提升,从而无法接受来自天堂的神性流注,并被光照。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种对真理的理解的聪明或理解力出自愚人看事物所凭借的骗人的光,在他们心智的眼睛面前闪耀的这光是从他们已经为自己证明并进而说服自己确信的观念发出的。然而,无论是真是假,它都提供一种光明;但当来自天堂的光流入时,这种光明就变成完全的黑暗。这一事实已通过活生生的经历指给我看了。由此可见,世上为何出现如此多的异端邪说。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它们的创立者和领袖都看向自己,以自己的荣耀为目的,视那些属于主和天堂的事物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