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1042.“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就像彩虹。谁都会感到惊讶,在圣言中,“云中之弓”或彩虹竟然是立约的记号,因为彩虹无非是雨滴中的光线转换所产生的一种表象,这完全是自然现象,和刚才(1038节)所提到的教会中其它立约的记号不同。但没有人能知道,“云中之弓”代表重生,并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除非他得以看到并因此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属灵天使都是已经重生的属灵教会成员,在来世,当他们显为可见时,他们头上可以说围绕着一道彩虹。不过,所看到的彩虹与他们的状态完全一致;因此,在天堂和灵人界,从这些彩虹就能知道他们的性质。彩虹的表象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呈现为这种可见的形状。这是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在他们的属世事物里面的一种转换。这些天使就是经上所说那些被“水和灵”重生的人(约翰福音3:5),而属天天使则是那些用“火”重生的人(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至于属世的颜色,颜色的存在需要暗和明,或黑和白。当阳光照到暗和明,或黑和白处时,两者平衡的变化会改变光线,从而产生颜色。其中一些颜色多多少少具有暗和黑色,一些则多多少少具有明和白色;颜色的多样性即源于此。相比较而言,属灵事物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暗”是指自我的才智部分,或虚假;“黑”是指自我意愿或邪恶,它吸收并熄灭光线。而“明和白”是指人以为他凭自己所行的真理或良善,它从自身反射和投射光线。落到这些事物上,可以说改变它们的光线来自主,如同来自智慧和聪明的太阳;因为属灵的光线不是别的,也不是来自其它源头。正因属世事物对应于属灵事物,所以在来世,当重生的属灵人周围的事物显为可见时,它看似云中之弓,这弓是存在于他的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对重生的属灵人来说,主将纯真、仁爱和怜悯注入理解力的自我。此人对这些恩赐的接受怎样,其彩虹的表象当显为可见时就怎样;其意愿的自我越被移除、制伏并变得顺从,它就越美丽。
当先知处于神的异象时,他们也会看见一张弓仿佛在云中。如以西结的异象: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祂腰以上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其中周围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也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弓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谁都能清楚看出,在这异象中所看见的是主,这时祂代表天堂,因为祂自己就是天堂,也就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此处所提到的“人”;“宝座”是天堂,“祂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火炭的形状”是爱的属天元素;“祂腰以下的样子仿佛火的样子,周围也有光辉,如同云中的弓”是属天-属灵的元素。腰以上以这种方式代表属天天堂,或属天天使的天堂,而腰以下则代表属灵天堂,或属灵天使的天堂。事实上,在大人里面,下面,即从腰往下直到脚底的事物表示属世事物。由此也清楚看出,当被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如此光照时,人里面的属世事物就具有“云中之弓”的表象。约翰也看见了同样的表象(参看启示录4:2-3; 10:1)。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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