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10422.“他们快快偏离了我所吩咐他们的道”表他们已经将自己从神性真理那里移除。这从“偏离道”的含义清楚可知,“偏离道”是指将自己从真理那里移除。“偏离”表示移除自己,因为那些兴趣在于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移除自己;“道”表示真理,如下文所述。他们将自己从神性真理那里移除,是因为经上说他们偏离了“耶和华所吩咐他们的道”。
“道”表示真理来源于出现在灵界的事物。灵界有道和路,城市有大街小巷;灵人哪里都不去,只到爱吸引他们与之交往的人那里。这解释了为何灵人在真理方面的品质从他们所走的道路就能得知;因为一切真理都通向它自己的爱,被称为真理的,是那支持被爱之物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在日常用语中,人们所走的“道或道路”表示真理;因为人类的语言和其它许多事物一样,都从灵界获得这种用法。
正因如此,在圣言中,“道”(way,经上或译为路、道路等)、“小路”(path)、“路径”(pathway)、“小道或小径”(track)、“街道”(street)、“小巷”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你们当站在路边察看,访问古道,哪条路是最好的。(耶利米书6:16)
同一先知书:
使你的道路作为良善;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耶利米书7:3-5)
又:
你们不要学走列族的道路。(耶利米书10:2)
又:
我要照各人的道路和他做事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17:10)
又:
它们使百姓在他们的路上,在往古的路径上绊跌,使他们去行偏的小路,不是填高的道路。(耶利米书18:15)
又: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耶利米书32:39)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示我,将你的小路教导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诗篇25:4, 5)
士师记:
在雅亿的日子,道路止息了,走在小路上的人都是绕道而行。(士师记5:6)
以赛亚书:
你们要离弃这条路,偏离这小路。让你们的耳朵听见后面有一句话,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以赛亚书30:11, 21)
同一先知书:
道路荒凉,行人止息。(以赛亚书33:8)
又:
在那里必有一条小路和一条大道,要称为圣路。污秽人不得经过,那必是为了他们。行路的人虽愚昧,也不至失迷。(以赛亚书35:8)
又:
有人的噪音在旷野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在偏僻之地为我们的神铺平一条小路。祂与谁商议,谁教导祂公平的路,谁将明智的路指示祂呢?(以赛亚书40:3, 14)
又:
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在路上必有吃的。我必使我的众山成为道路;我的小路也被抬高。(以赛亚书49:9, 11)
又:
平安的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小径上没有公平。他们为自己使小路邪曲,凡踏上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以赛亚书59:8)
又:
你们要为百姓预备道路。铺平铺平小路。对对锡安的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来到。(以赛亚书62:10, 11)
又:
我在海中开了一条道路,在大水中辟了一条小路。我必在旷野放置一条道路。(以赛亚书43:16, 19)
申命记: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申命记27:18)
马太福音:
你们要往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道或道路”都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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