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10441.“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表对他们的怜悯。这从“后悔”的含义清楚可知,“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怜悯。“后悔”之所以表示怜悯,是因为耶和华从不后悔;事实上,祂自永恒就预见并规定一切。后悔是只发生在一个对未来一无所知,但随着事态发展发现自己犯了错的人身上的一种反应。然而,圣言如此论及耶和华,是因为字义是由诸如人看待事物的那种观念构成的。事实上,圣言面向极为简单的人和小孩子,他们一开始只到字义为止。无论小孩子还是简单人,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最外在的事物;他们从这些事物开始,然后他们的内在思维和感觉就终止于这些事物。因此,那些变得更智慧的人必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字面上的圣言。
在这方面圣言类似于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终止于肉和骨;这些是包含它们的容器。除非它们充当一个基础或支撑,否则人无法继续存在;因为他将没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他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能终止于其中,并停靠于其上。圣言也是这种情况。它必须有一个最终层面,使得它里面的一切事物终止于其中;这最终层面就是字义,而它的内在事物是属于内义的天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呈现给人的表象是经上说“耶和华后悔”的原因;而事实上,祂从不后悔。
“后悔”论及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耶利米书:
这民族若行我眼中的恶事,不听从我的噪音,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好处赐给他们。(耶利米书18:10)
同一先知书:
或者他们肯听从,各人回头离开恶道,使我后悔不将我因他们所行的恶,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耶利米书26:3)
以西结书:
我发尽我的怒气,使我的烈怒停在他们身上的时候,就必后悔。(以西结书5:13)
阿摩司书:
耶和华就后悔说,这事不发生了。(阿摩司书7:3, 6)
申命记:
耶和华必为祂的民行审判,为祂的仆人后悔。(申命记32:36)
约拿书:
尼尼微王说,谁知道神也许会转意后悔,不发烈怒,使我们不致灭亡。他们离开恶道,神就后悔,原先所说要降与他们的灾难,祂不降了。(约拿书3:9, 10)
创世记:
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创世记6:6)
撒母耳记上:
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撒母耳记上15:11, 35)
在这些经文中,经上说耶和华后悔;而事实上,祂不可能后悔,因为祂在做一切事之前,就知道它们;由此明显可知“后悔”表示怜悯。耶和华从不后悔,这一点从圣言也清楚看出来,如这些经文,民数记:
耶和华不是人,以致要说谎;也非人子,以致要后悔。祂说话岂不行呢?祂发言岂不要成就呢?(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
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不是世人,可以后悔。(撒母耳记上15:29)
“后悔”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怜悯,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约珥书:
耶和华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同情心,常为灾祸后悔。(约珥书2:13)
约拿书:
神有恩典、有怜悯,长久忍耐,大有仁慈,并且为灾祸后悔。(约拿书4:2)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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