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8

118.神变成人就这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属天的奥秘 #1707

1707.“亚伯兰听

1707.“亚伯兰听见他弟兄被掳去”表示内层人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这从“亚伯兰”、“罗得”和“听见他弟兄被掳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的内层人,如前所述(1701-1702节);“罗得”是指外在人,如前所示(1428, 1547, 1563, 1698节);“听见他弟兄被掳去”是指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即如前所述(14:12;1698节),表面良善和真理占据了它。
情况是这样:当“希伯来人亚伯兰”所表示的内层人意识到,在争战中作为武器来使用的良善和真理仅表面上是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并不是,而且它们占据了整个外在人(这外在人由“他弟兄的儿子罗得”来表示)时,内层人,确切地说,神性内在人就通过这内层人洁净它们。至于这是如何做到的,则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内在人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是一个奥秘,尤其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内层人,更不知道何为内在人。对内在人和内层人的描述,可参看前文(14:13;1702节)。
此处只简要说明这种流注的性质。每个人里面的内在人唯独属于主,因为主在那里储存了祂自人很小或童年初期以来就赋予他的良善和真理。主经由这些良善和真理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或理性人,再经由内层人或理性人流入外在人;以这种方式使人能够思考,并成为一个人。但从内在人进入内层人或中间人,从而进入外在人的这种流注是双重的;它要么经过属天事物,要么经过属灵事物,或也可说,要么经过良善,要么经过真理。经过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只发生在要么被赋予感知,要么被赋予良心的重生之人身上;所以这种流注要么经过感知,要么经过良心。因此,经过属天事物的流注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当中。然而,主经由属灵事物或真理流入每个人;没有这种流注,人就无法思考,因而无法说话。当一个人扭曲良善和真理,毫不关心属天和属灵事物时,就没有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不过,尽管通向属天事物和良善的道路是关闭的,但仍有属灵事物或真理的流注,因为通向它们的道路一直保持开放。由此可见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也就是理性人是何性质。
此处“亚伯兰”表示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里面的内在人。当属天事物或良善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时,内在人就会接管内层人,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内层人或中间人仍与内在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当内在人经由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时,情况也一样,因为那时它同样接管外在人,并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这外在人仍与内层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所以,当内在人在内层人里面感觉到外在人的状态是这样,也就是说,“它被掳去”,意思是占据它的不是纯正而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它用表面的良善和真理与那么多的仇敌争战时,内在人就会流入,使一切事物恢复秩序,将外在人从侵扰它的事物中释放出来,从而洁净它,也就是说,使它的良善和真理不再是表面的,而是纯正的良善和真理,由此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这种结合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实现,如前所述。
在这一点上,主不同于任何人,因为就属天事物或良善而言,祂的内层人是神性,从出生起就与祂的内在人结合。祂的内在人与这内层人一起是祂的父耶和华自己。但祂在这一点上和其他人一样,即:就属灵事物或真理而言,祂的内层人已经与祂的外在人结合,因而是人性或人身;不过,这人性或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的争战和不断的胜利而成为神性,也就是耶和华。外在人就是那被称为“罗得”的;然而,在以前的状态下,这外在人被称为“亚伯兰弟兄的儿子,或亚伯兰的侄子”,但在现在的状态下,它被称为“亚伯兰的弟兄”。当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弟兄的儿子,或他的侄子”(创世记14:12);而当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的弟兄”。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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