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1793.“主耶和华(Lord Jehovih)”是指相对于内层人的内在人。这从关于主的内在人的说明清楚可知,即:这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主从耶和华成孕,是祂的独生子,并且祂通过试探的争战洁净了母系人身,也就是洁净了祂从母亲那里获得的人身后,祂的人身就与祂合一了(1414, 1444, 1573, 1602-1603, 1607, 1707:5, 1725:2, 1733:2节)。在圣言中,“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的称谓经常出现;事实上,每当耶和华(Jehovah)被称为“主”时,祂不是被称为“主Jehovah”,而是被称为“主Jehovih”(译注:中文翻译未区分Jehovah和Jehovih,都译为耶和华,故以英文来区分),尤其在论述祂的试探的地方。如以赛亚书:看哪,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看哪,祂的赏赐在祂那里,祂的作为在祂面前。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又引导那乳养小羊的。 (以赛亚书40:10-11)此处“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论及祂在试探的争战中的胜利;“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赢得胜利。这段经文说明了本章第一节经文所提到的“赏赐”是什么,即这赏赐就是对全人类的拯救,也就是说,“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怀中,又引导那乳养小羊的”;所有这些事都是至内在的爱或神性之爱的行为。同一先知书: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开了我的耳朵,我没有悖逆,也没有退后。我将我的身体转给击打它的人,将我的腮颊转给拔胡须的人;我并没有掩面躲避侮辱和唾沫,主耶和华必帮助我;看哪,主耶和华必帮助我。(以赛亚书50:5-7, 9)这明显论及试探。此外还有其它经文。
2526.“我做这事是手洁的”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这从“洁”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洁”是以一个也表示干净和纯洁的词来表达的。“手”论及真理,表示力量,因而表示如此思考的能力(878节)。“我做这事是心正手洁的”之所以表示出于纯真和简单的良善,出于对真理的情感,因而出于全部能力如此思考,是因为正是纯真使得良善成为良善,正是良善使得真理成为真理。当这些按其适当顺序存在时,如此思考的全部能力也就存在了。显然,这些事就体现在这些话中,因为一颗表示良善的正直、完整或完美的心是不存在的,除非纯真在良善里面(如刚才所述),由此使它成为简单的良善。论及真理的无可指摘、干净或纯洁的手是不存在的,除非良善被包含在真理里面,也如刚才所述;也就是说,除非对真理的情感存在。当思考或思维来自这些事物时,它也来自全部能力或力量;能力或力量同样由“手”来表示(8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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