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2025.“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赐给你和随从你的种”表示主凭自己的力量或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你现在寄居的地”。这从“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参看1463节)。一个人主要通过在事实或记忆知识、教义概念和信的知识或认知上的教导为自己获得生命,所以“寄居”表示如此获得的生命。当用于主时,“寄居”表示主通过知识或认知、试探的争战和试探中的胜利为自己获得的生命;由于祂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它,所以这就是此处“你现在寄居的地”所表示的。
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也凭自己的能力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唯独祂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环顾四周,却无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给我带来拯救。(以赛亚书63:1, 3, 5)
“以东”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能力”和“膀臂”表示能力。经上清楚说明祂所用的能力是祂自己的,因为“无人帮助”、“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
同一先知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这同样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行动,并由此成为公义。但以理说,主就是公义: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有智慧,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由于这个原因,祂还被称为“公义的居所”(耶利米书31:23;50:7)、“奇妙”和“勇士”(以赛亚书9:6)。
主经常将祂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其原因前面已经解释了(1999,2004节);因为耶和华在祂里面,并因此在祂的一切事物里面。人里面的类似事物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尽管没有可比性。人的灵魂在他里面,并且灵魂因在他里面,故也在他的每一个部分里面,也就是说,在他思维的每一个部分和行为的每一个部分里面。凡没有他的灵魂在里面的东西都不是他的。主的灵魂是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耶和华或生命本身存在于祂的每一个部分中。由于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是祂的,正如灵魂是人的,所以凡耶和华的东西都是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即: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17:10-11)。
祂凭耶和华的良善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凭真理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从而凭自己做成每一件事。事实上,祂的人身或人性任由它自己,是为了祂可以凭自己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由于祂在自己有生命,这生命是祂自己的,如前所述,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和力量战胜它们,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从先知书所引用的经文。因此,祂因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故成为公义,将地狱的魔鬼和灵人从灵人界中清除出去,以这种方式将人类从毁灭中解救出来(因为人类通过灵人被掌管),从而救赎人类。这就是为何旧约圣言经常称祂为拯救者、救赎主和救主,这也是祂的名字耶稣的含义。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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