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2049.“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表示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外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因而没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之良善和真理。“外人”也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1097节);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内的人。然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主的教会,所以“外人”表示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可能拥有真理,但没有信之真理。他们的真理类似十诫,即: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他人的东西,以及要敬拜神。然而,信之真理是涉及永生、主的国和主自己的一切教义教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可能知道这些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圣言。
这些人就是虽“不属你种”,但要一同受割礼,也就是洁净的“外人”所表示的人。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和教会之内的人一样能被洁净,这种洁净由他们受割礼来代表。当他们抛弃污秽的爱,彼此生活在仁爱中时,就被洁净;这时,他们活在真理中,因为一切真理都与仁爱有关;但这些真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那些活在这些真理中的人很容易吸收信之真理,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吸收,在来世也会吸收,因为信之真理是仁爱的内在真理。事实上,这时,他们只喜欢被引入仁爱的内在真理。构成主国度的,就是仁爱的内在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节)。
在来世,仅仅知道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不算什么,因为就连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些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多。重要的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去生活,因为一切认知或知识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将毫无用处,仅仅使人们可以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升到高位,赢得好名声,积聚财富。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律法和先知,也就是信的整个教义,连同它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在于爱主和爱邻,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到这一点。
尽管如此,教义,也就是信仰的认知或知识对仁爱生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仁爱的生活无法形成。死后拯救一个人的,就是这种生活,绝不是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生活,因为没有仁爱,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的生活。过着一种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就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没有人能通过其它任何生活而与主结合。由此也清楚可知,信之真理若不植入仁爱,决不能被承认为真理;也就是说,承认被人们大量谈论的真理是不可能的,除非表面上或口头上,因为人们从内在,或从心里否认真理。如前所述,一切信之真理都以仁爱为目的,如果仁爱不存在于它们里面,那么它们就会从内在被弃绝。当外层被除去(如在来世的情形)时,内层的性质就显而易见了,即:它们与一切信之真理完全相反。如果人们活在肉身期间缺乏仁爱的生活,也就是缺乏相爱,那么在来世接受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在世上所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厌恶并憎恨相爱。这些人仅仅靠近过着相爱生活的社群就会颤抖、战栗,感到痛苦。
这些人虽出生在教会,但仍被称为“身心未受割礼的外人”,他们不可进入圣所,也就是主的国度。以西结书所指的就是他们: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都不可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9)
同一先知书:
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以西结书31:18)
这论及法老,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要与他们一同下到地府的“伊甸诸树”也表示记忆知识,不过是信仰认知的记忆知识。由此明显可知,“未受割礼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一个纵情于污秽的爱和伴随这些爱的生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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