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8

118.神变成人就这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属天的奥秘 #4453

4453.“做买卖,

4453.“做买卖,置产业”表因他们交流而将彼此一致的教义。这从“做买卖”和“置产业”的含义清楚可知:“做买卖”是指为自己获取认知,以及交流它们(参看2967节),因此在这地“做买卖”表示进入哈抹的儿子示剑及其城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置产业”是指合一,因而是指彼此一致。“做买卖”之所以表示为自己获取认知,以及交流它们,是因为在天上,就是照内义觉悟圣言的地方,是没有买卖的;事实上,天上没有金、银,或诸如在这个世上用来交易的那类事物;因此,当我们在圣言中读到“买卖”(trading,或译贸易,交易等)时,是以灵义来理解的,在天上被感知为与“买卖”(trading,或译贸易,交易等)相对应的某种事物,一般来说,是认知的获取和交流,具体来说是所提到的物体所指的实体。例如,若提到“金”,就理解为爱与智慧的良善(113, 1551, 1552节);若提到“银”,就理解为属于聪明和信仰的真理(1551, 2048, 2954节);若提到人们在古时用来交易的 “母绵羊”、“公绵羊”、“小山羊”或“羔羊”,就理解为诸如这些动物所表示的那类事物,等等。
如以西结书:
告诉推罗,你居住海口,跟众民到许多海岛交易;他施人因你多有各类的财物,就作你的客商,拿银、铁、锡、铅兑换你的货物。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都用人口与你交易,拿铜器兑换你的商品。底但人与你交易;许多海岛成了你手里的货品。亚兰人因你的手工艺品很多,就作你的客商;犹大和以色列地的人都与你交易;他们用米匿的麦子、饼、蜜、油、乳香兑换你的商品。大马色人因你的手工艺品很多,又因你多有各类的财物,就拿黑本酒和沙哈(Zahar)羊毛与你交易。威但人和雅完人拿纺成的线兑换你的货物。底但人用马车的敞篷与你交易。亚拉伯人和基达的一切首领都作你手下的客商,用羊羔、公绵羊、公山羊与你交易。示巴和拉玛的商人与你交易,他们用各类上好的香料、各类的宝石和黄金兑换你的货物。哈兰人、干尼人、伊甸人、示巴的商人和亚述人、基抹人与你交易。这些商人以美好的货物与你交易,用蓝色包袱,刺绣的衣服;盛华丽衣服香柏木的宝箱,用绳捆着兑换你的货物。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心丰满,极其荣华。(以西结书27:3, 12-13, 15-19, 21-25)
由此处和圣言中的许多其它经文明显可知,“交易”、“商品”、“货品”和“货物”无非是指与良善并真理的认知有关的事物。因为若非推罗的交易活动表示属灵和属天的事物,预言的圣言与这些活动有什么相干呢?既如此,那么显而易见,不仅“货物”表示其它事物,而且此处所提到的民族也表示拥有这些其它事物的人民。还显而易见,若不凭内义,没有人知道所有这些表示什么;如不知道他施、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底但人、亚兰人、犹大、以色列、威但人、雅完、底但人、阿拉伯人、示巴、拉玛、哈兰人、干尼人、伊甸人、亚述人、基抹人表示什么;也不知道他们的货物表示什么,如银、铁、锡、铅、铜器、麦子、米匿、饼、蜜、油、乳香、黑本酒、沙哈羊毛、纺成的线、马车敞篷、羊羔、公绵羊、公山羊、香料、宝石、黄金、蓝色包袱、刺绣的衣服、捆绳、香柏木制成的物件。这些及类似事物表示教会和主国度的良善与真理,以及对这些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正因推罗表示认知(1201节),所以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推罗。由于这类财物,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就存在于主的教会和国度中,故表示主的教会和国度的迦南地自上古时代就具有一个源于表示货物或货品的词的名字,因为这就是原文中“迦南”这个名的含义。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在这地“做买卖”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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