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4899.“看哪,我把这只母山羊羔送去了”表有一个保证就足够了。这从“母山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母山羊羔”是指婚姻之爱或结合的一个保证(4871节),在此仅指一个保证,因为这只羊羔没有被接纳,原因如前所述,即:婚姻之物并不存在。由于这就是原因,所以你“没有找着她”表示即使婚姻之物不存在。这也源于前面(4897节)所提到的兴趣的缺乏。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这些事,原因如前所述(4893节),即:他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凡落入这种阴影的,都会落入不信中。如以下观念:若教会要存在,某种婚姻之物必存在,也就是说,某种婚姻必存在于真理与良善之间;内在之物必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没有这两个条件,教会根本不存在。现在这些话在内义上就描述了犹太教会里面的内在与外在,也就是说,内义论述了就这个民族本身而言,内在之物如何丝毫不存在于外在之物,但就其实际的律例和法律而言,某个内在之物又如何存在于这些外在之物里面。
如今,除了相信教会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并且该民族优先于所有其它民族而蒙拣选和被爱外,谁还有相信其它?这种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如此众多、伟大的神迹在他们中间施行,如此众多的先知被差到他们那里,还有,他们拥有圣言。然而,这个民族本身根本没有丝毫教会之物,因为它没有任何仁爱,甚至完全不知道何为真正的仁爱,也没有对主之信。诚然,他们知道主即将到来,但却以为这是要来把他们高举于全世界所有人之上。由于这一切并未发生,所以他们完全弃绝祂,不愿知道有关祂天国的任何事。这个民族甚至在教义上,尤其在生活上并不承认这些构成教会内在的事物。单单从这一切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这个民族当中没有丝毫教会之物。
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又是另一回事。例如,基督教会存在于那些拥有圣言,并运用教义来宣讲主的人中间。然而,如果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也就是说,如果对邻之仁和植根于这仁爱的信并未存在于他们里面,如果教会的内在并未存在于其外在里面,那么他们里面仍就没有丝毫教会之物。教会并不在那些唯独处于脱离内在的外在之人里面;它也不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里面,以及那些在教义而非生活上承认主的人里面。从这个例子明显可知,对教会来说,存在于一个民族当中是一回事,存在于一个民族里面则是另一回事。
本章内义描述了在犹太民族当中和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存在于该民族当中的教会性质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的本分之名结合来描述,在该民族里面的教会性质则由犹大与他玛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结合来描述。不过,此处省略了对这些事的详细解释,原因如前所述,即:它们会落入理解力的阴影中。理解力的阴影便在这些事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为教会的内在。谁知道对邻之仁在于意愿,并出于意愿而在于行为,由此而来的信在于觉知?当这一切不为人知,尤其被人否认时,如那些认为唯信使人得救,无需仁爱行为的人所行的那样,此处在内义上所说有关在犹太民族当中和里面的教会内在之物与外在之物的结合的那些事便落入何等阴影之中。那些不知道仁爱是内在,因而是教会的本质之人距离理解这类观念的第一步还极其遥远,因而与天堂中无数难以形容的事物相距甚远,而天堂中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的事物是生命的全部,因而是智慧和聪明的全部。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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