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5094.“酒政和膳长”表关于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和“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节);“膳长”是指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节)。这些被内层属世层抛弃了,如前所述(5083,5089节)。然而,要知道,感官的实际能力,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的能力并未被抛弃,因为肉体的生命依赖于这些;被抛弃的是看法或想法,以及依赖于它的情感和欲望。属世界的物体一方面经由人的感官,另一方面经由他的理性思维进入他的外在或属世记忆。这些物体在他的记忆里会彼此分开;经由理性思维进入的占据更内在的位置,而经由感官进入的则占据更外在的位置;因此,如前所述,属世层具有两个部分,即内层和外层。 内层属世层就是埃及王法老所代表的,而外层属世层则由“酒政”和“膳长”所代表的。二者之间有何不同,可从他们看待事物的不同方式,也就是他们的思维和基于这思维所得出的结论清楚看出来。出于内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理性的,并且在他吸收经由理性思维进入之物的程度内变得理性;而出于外层属世层思考并形成结论的人是感官的,并且在他吸收从感官事物进入之物的程度内而变得感官化。这种人被称为感官人,而另一种人被称为理性人或理性-属世人。当人死亡时,他会带走整个属世层;其形式仍和它在世时所取的一样。他也在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理性化,在从感官吸收观念的程度内而感官化。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属世层从理性思维吸收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由感官所形成的错觉而视属于外层属世层的感官在它之下,并掌控它们到什么程度。而它吸收身体感官所形成的观念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到什么程度,就通过贬低并抛弃理性思维而视理性思维在它之下到什么程度。 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人不是凭自己,而是凭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生命流注活着;但感官人就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说,他明明感受并发觉生命在他自己里面,说话违背感官证据是毫无意义的。再例如,理性属世人能明白天堂与地狱的存在,而感官人却否认这些的存在,因为他不明白,另一个世界比他用肉眼所看到的世界更纯净。理性属世人明白看不见的灵人和天使是存在的,而感官人不明白这一点,因为他以为他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不存在。 又例如,理性属世人明白,关注目的、预见并使得方法朝向某个最终目的是聪明人的标志。当他从一切事物的秩序来看待自然界时,会发现自然界是一个复杂的方法系统,然后意识到一个智慧的至高存在者赋予它们方向,不过是通向他若非变得属灵,就无法看见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感官人不明白,不同于自然界并与之分离的事物如何能存在,或在自然界之上、优越于自然界的某种存在或实体如何能存在。他不明白什么叫运用聪明、智慧,关注目的,或赋予方法以方向,除非所有这些活动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当它们作为属世活动被论及时,他对这些运作便有了一个观念,这观念就像一个正在设计一台机器之人的观念。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何谓内层属世层和外层属世层,以及感官能力被抛弃,不是身体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被抛弃,而是它们对于内层事物所得出的结论被抛弃。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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