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765.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被称为“挪亚”的教会成员所受的试探:首先论述了其涉及理解力的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的试探 (7:6-10),然后论述了其涉及与仁之良善有关的意愿事物的试探(7:11-12)。试探的目的是为了使该教会,即新教会的成员,可以在上古教会即将灭亡期间通过它们重生。如前所述(371, 597, 607节),这个被称为“挪亚”的教会具有和上古教会截然不同的性质;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属灵教会,其性质是这样:人通过信之教义重生;一旦这些教义被植入,良心就会灌输给他,以防止他做违背信之真理与良善的事;他以这种方式被赋予掌管良心的仁爱,并因此开始出于良心行动。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属灵人;他不是一个相信无仁之信能使人得救的人,而是一个视仁为信的本质要素,并出于仁行动的人。这样一个人或教会的产生才是所关注的目的,这就是为何接下来论述该教会本身。接下来论述的是这个教会,这一事实也可从同一件事的重复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在此说:“正当那日,挪亚,挪亚的儿子闪、含、雅弗,并挪亚的妻子和同他们一起的三个儿媳,都进入方舟”,而这些话和前面第7节的几乎一样,尽管第7节说的是:“挪亚就进入方舟,他的儿子、妻子、儿媳与他一同进去”。由于现在论述的是教会,所以经上提到儿子的名字,即“闪、含、雅弗”;当提到名字时,他们表示教会成员;但当被称为“儿子”,不加名字时,他们表示信之真理。此外,8-9节关于进入方舟的牲畜和飞鸟的阐述,在14-16节再次重复,只是此处有一些适合并适用于这个教会的变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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