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9125.“贼挖洞若被抓”表如果并不清楚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这从“挖洞”和“贼”的含义清楚可知:“挖洞”是指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如下文所述;“贼”是指夺走良善和真理的人(参看5135, 8906, 9018, 9020节),在抽象意义上是指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之所以说“在抽象意义上”,是因为看见圣言内义的天使从人那里抽象出来思考(5225, 5287, 5434, 8343, 8985, 9007节)。就内义而言,圣言也以属灵的真实事物为对象,而不是以世俗物体为对象,不缩向人物和地方。
至于“挖洞”表示邪恶暗中行凶,当论及贼时,是指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夺走良善或真理,以至于没有被发现,这一切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此处在挖洞犯罪的小偷和下一节所说的太阳升起后犯罪的小偷之间作了区分。“挖洞”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灵魂的血,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它们在各处都有。(耶利米书2:34)
这论及各种污秽的爱和由这些爱所产生的邪恶;“我不是因挖洞发现这些事”表示不是通过暗中调查发现它们;故经上说“它们在各处都有”,也就是说,它们随处可见。以西结书:
祂领我到院门口,我在那里观看,见墙上有个洞。祂对我说,你来挖墙。我一挖墙,见有一门。(以西结书8:7-8)
这论及以色列家暗中所行的可憎之事;“挖墙”表示暗中进入,看看他们在干什么。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来。(阿摩司书9:2)
“挖透阴间”表示把自己藏在那里,因而藏在邪恶所生的虚假当中;“阴间”(即地狱)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这虚假在那里掌权。那里的虚假被称为“黑暗”,他们把自己藏在这黑暗里,躲避天堂之光;因为他们逃避天堂之光,这光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约伯记:
奸夫的眼等候黄昏,说,必无眼能见我,就把脸蒙蔽。盗贼在黑暗里挖穿屋子,白天为自己作标记;他们不认识光明;他们看早晨如死荫,因为他们认识死荫的惊骇。(约伯记24:15-17)
此处“挖穿屋子”明显表示暗中掠夺他人财物;因为经上说“在黑暗里挖穿屋子”;他等候黄昏,不叫眼晴看见他;他把脸蒙蔽;不认识光明;以及他们看早晨如死荫。
“挖穿屋子”表示暗中夺走他人财物,这种用法起源于来世的代表。在来世,当天使们在谈论暗中毁灭良善的虚假时,这种毁灭在较低的层面,就是天使所谈论的东西以可见的形像显现的地方来代表时,就表现为挖墙。另一方面,当天使们在谈论真理靠近良善,并与它结合时,这种靠近就表现为一道敞开的门,人们可从这门进入。这就是为何出于神性说话,就是照着存在于天堂中的代表,照着对应说话的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约翰福音10:1-2)
路加福音:
这一点,是你们知道的:家主若知道贼什么时候来,就必警醒,不容他的房屋被挖透。(路加福音12:39)
此处“贼”是指通过虚假摧毁信之良善的人;“挖透房屋”是指暗中摧毁,因为这是在家主没有警醒的时候进行的。也正因如此,“像贼一样来”是指暗中来,因为他不是从门,而是从别处来的。如在启示录:
若不警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那里,你也决不能知道。(启示录3:3)
又: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来像贼一样”表示暗中、出乎意料地来。经上之所以用这种方式论及主,是因为它的意思是说,人里面的门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关闭。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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