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9224.“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即它们也要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头生的儿子”和“归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儿子”是指教会所拥有的信的一切事物(参看2435, 6344, 7035, 7039, 7778, 8042节);“归给我”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头生的儿子”所表示的信的一切事物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念;因为信从该良善产生。无论从圣言,还是从教会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它们绝无可能变成信之真理,除非有它们能被植入其中的良善存在。原因在于,首先接受真理的,是理解力,因为它看见真理,并将它们引入意愿;当这些真理在意愿中时,它们就在人里面,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因此,人若以为信就是在此人意愿这些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之前,与他同在的信,就大错特错了。在此之前,信之真理本身并没有生命。属于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们是被爱着的;当在意愿中时,真理就这样变成良善,或信就这样变成仁。自古以来有两个争论一直困扰着教会。第一个就是教会的长子是信还是仁;第二个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是否带来拯救。这两个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一个人重生之前,他能感知要成为信之事物的真理,不能感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信之真理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也就是说通过听闻进入,并被存在记忆里,从那里出现在理解力中。但仁之良善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的,即出于天堂经由内在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感知不到,直到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开始为了良善的功用和生活的缘故而被爱;当它们属于意愿时,这一切就会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何信被视为教会的长子,又为何人们将长子的名分,即超过仁之良善的优先和优越权也归于信;而事实上,仁之良善才是优先和更高的,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如此(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
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陷入模糊和黑暗,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宇宙万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并且无论要成为什么事物,都必须与这二者有关。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人里面有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若与这二者无关,任何东西都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由于这些事物处在模糊和黑暗之中,而人的思维观念却建立在这类事物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显明给属世人。然而,如果这一点说清楚了,教会成员就会从圣言如同在清晰的光中那样发现,关于仁之良善,主自己已经说了无数的话;这良善在教会中居于首位;信只存在于该良善里面,不在任何地方。仁之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行良善。他们还会发现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如:一个人能意愿邪恶并相信真理,因此,真理能与邪恶一致;信能使天堂的生命与一个拥有地狱生命在里面的人同在,所以这一种生命能转化为那一种生命;因此,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能被提到天堂,在天使当中过一种与他们以前的生活相反的生活。持有这些错误的人没有考虑到,有人若过一种与在世上早已获得的生活相反的生活,就会丧失生命。试图这样做的人就像那些垂死挣扎,在可怕的痛苦折磨中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像这些和其它许多错误就是由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带来的。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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