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8

118.神变成人就这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属天的奥秘 #995

995.“都可作你们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属天的奥秘 #3263

3263.“这些是从

3263.“这些是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实玛利出生的”表示以实玛利所代表的属灵教会的衍生物。这从“出生”和“亚伯拉罕的儿子”的含义,以及“以实玛利”的代表清楚可知:“出生”是指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参看1145, 1255, 1330节);“以实玛利”是指那些具有理性、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078, 2691, 2699节);“亚伯拉罕的儿子”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亚伯拉罕”也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3251节),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获得真理和良善(2661, 2716, 2833, 2834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遍布全世界,因为它不限于那些拥有圣言,并因此知道主和某些信之真理的人;它还存在于那些没有圣言,因而完全不知道主,结果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与主有关)的人当中;也就是说,属灵教会存在于远离教会的外邦人当中。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拥有足够的理性之光,由此知道有一位神,祂创造并维护一切事物;还知道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成为祂的样式使人蒙福;此外,他们照自己的宗教生活,爱神爱邻;出于对良善的情感实践仁爱的行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敬拜至高无上的存在。像这样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尽管他们在世时不知道主,但他们若拥有良善,就仍有对主的敬拜和默认在里面,因为主存在于一切良善中。因此,在来世,他们很容易承认主,并且比那些不那么注重良善的基督徒更好地接受信之真理,这从关于教会之外的各个民族和人民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的经历(2589-2604节)可以看出来。这些人所享有的属世之光含有属灵之光在里面,因为没有从主获得的属灵之光,这些真理决不会被承认。
由此可见“以实玛利”表示什么,因而从代表意义上说,谁是“以实玛利人”,即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过着简单的良善生活,并因此在教义上处于属世真理。这种人也由下面关于约瑟的经文中的“以实玛利人”来表示:
看哪,有一伙以实玛利人从基列来,用骆驼驮着蜂蜡、树脂、没药,要带下埃及去。(创世记37:25)
此处“以实玛利人”代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就是诸如正直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拥有的那种;“驮着蜂蜡、树脂、没药的骆驼”表示这些人的内层良善。创世记37:28和39:1,以及士师记中的“以实玛利人”具有同样的含义;在士师记,经上说,基甸提了一个要求:
请你们各人将所夺的耳环给我。原来他们都戴金耳环,因为他们是以实玛利人。(士师记8:24)
“金耳环”表示构成简单良善的事物,或简单良善的属性(3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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