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0035.“只是小公牛的肉”表存在于那里的先前的爱之邪恶。这从“肉”和“小公牛”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爱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爱之邪恶,如下文所述;“小公牛”是指外在或属世层面,如前所述。“小公牛”或“牛犊”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就纯真和仁爱的良善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就邪恶,即纯真和仁爱的良善的对立面而言,一个人的外在或属世层面;因为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小公牛的肉”在此之所以表示存在于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先前的爱之邪恶,是因为“肉”表示人的意愿,因而表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或他的自我;事实上,构成意愿的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肉”因表示意愿或自我,故也表示爱之良善,或爱之邪恶。因为人有两种官能或说两种心智的能力,叫理解力和意愿。真理或虚假属于理解力,但良善或邪恶属于意愿。因此,一个人所信的东西属于理解力,而他所爱的东西则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东西被感觉为良善,一个人所信的东西被感觉为真理。此外,对那些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虚假构成信,邪恶构成爱。
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肉”在两方面的意义上所表示的自我,即自我的意愿。另外,要知道,人之自我的一切意愿都是邪恶,因为人凭自己只爱自我和世界,除此之外不爱任何事物;即便他爱自己的邻舍,那也是为了他自己。所以人必须重生,并且通过重生接受一个新意愿。但他通过重生所接受的意愿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与他同住的主。当“肉”表示这个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良善;但当“肉”表示人自己的意愿或意愿部分时,“肉”就表示爱之邪恶,或说自我之爱的邪恶。可参看前面关于肉和自我的说明,即:“肉”表示主的自我,就是神性良善,因而表示与一个重生之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自我的意愿,这意愿由爱之邪恶构成(999, 3813, 8409节);主的自我是神性良善,因而是对祂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将天堂的生命赋予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是主的自我(参看1023, 1044, 1937, 1947, 3812, 5660, 5786, 8480节);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 4328, 5660, 5786, 8480, 8497节)。“小公牛的肉”在此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这一事实从本节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即: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因为这是罪祭,或说它们是罪。至于祭司和百姓要在圣所所吃的祭牲的肉代表什么,可参看下文(10040节)。
2144.“在幔利橡树那里”表示感知的品质,这从“橡树”和“幔利”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至于“橡树”一般代表和表示什么,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442-1443节);“幔利橡树”具体代表和表示什么(1616节),即感知,但却是来自记忆知识和源于记忆知识的第一理性的一种人性的感知。
如今,人们完全不知道何为感知,因为现在没有人拥有像古人,尤其像上古之人那样的感知;因为古人和上古之人出于感知知道一件事是不是善的,由此知道它是不是真的。有一种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他们的理性,当他们思想神圣事物时,就从该流注立刻感知到一件事是不是这样。后来,当人开始不再心存天堂观念,只心存世俗和肉体观念,并且良心取代了感知时,这种感知就在他身上消失了;良心也是一种感知,因为违背或照着良心行事无非是从良心感知一件事是不是这样,或是否要这样做。
但良心的感知不是来自所流入的良善,而是来自真理;这真理自人们童年初期就照着他们敬拜的神圣而被植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后来又得到确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相信唯独这真理是良善。因此,良心是一种感知,但它来自这种真理;当主将仁爱和纯真注入该真理时,这良心的良善就出现了。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何为感知。然而,感知与良心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关于感知的阐述,可参看第一卷,104, 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784, 865, 895, 1121, 1616节;关于灵人和天使的感知,参看202-203, 1008, 1383-1384, 1390-1392, 1394, 1397, 1504节; 学者不知道何为感知,参看1387节)。
至于主,当祂活在世上时,祂所有的思维都来自神性感知,因为唯独祂是一位神性和属天的人;事实上,祂是耶和华自己存在于其中的那独一无二者,祂的感知就来自耶和华(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616, 1791节)。随着祂越来越接近与耶和华的合一,祂的感知越来越内在。这时,就是此处祂的感知的性质从第一卷关于幔利橡树的阐述(1616节)清楚可知;下文则描述了当祂感知到本章所包含的事物时,它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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