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1707.“亚伯兰听见他弟兄被掳去”表示内层人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这从“亚伯兰”、“罗得”和“听见他弟兄被掳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兰”是指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的内层人,如前所述(1701-1702节);“罗得”是指外在人,如前所示(1428, 1547, 1563, 1698节);“听见他弟兄被掳去”是指意识到外在人处于哪种状态,即如前所述(14:12;1698节),表面良善和真理占据了它。
情况是这样:当“希伯来人亚伯兰”所表示的内层人意识到,在争战中作为武器来使用的良善和真理仅表面上是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并不是,而且它们占据了整个外在人(这外在人由“他弟兄的儿子罗得”来表示)时,内层人,确切地说,神性内在人就通过这内层人洁净它们。至于这是如何做到的,则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内在人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是一个奥秘,尤其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内层人,更不知道何为内在人。对内在人和内层人的描述,可参看前文(14:13;1702节)。
此处只简要说明这种流注的性质。每个人里面的内在人唯独属于主,因为主在那里储存了祂自人很小或童年初期以来就赋予他的良善和真理。主经由这些良善和真理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或理性人,再经由内层人或理性人流入外在人;以这种方式使人能够思考,并成为一个人。但从内在人进入内层人或中间人,从而进入外在人的这种流注是双重的;它要么经过属天事物,要么经过属灵事物,或也可说,要么经过良善,要么经过真理。经过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只发生在要么被赋予感知,要么被赋予良心的重生之人身上;所以这种流注要么经过感知,要么经过良心。因此,经过属天事物的流注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当中。然而,主经由属灵事物或真理流入每个人;没有这种流注,人就无法思考,因而无法说话。当一个人扭曲良善和真理,毫不关心属天和属灵事物时,就没有属天事物或良善的流注。不过,尽管通向属天事物和良善的道路是关闭的,但仍有属灵事物或真理的流注,因为通向它们的道路一直保持开放。由此可见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也就是理性人是何性质。
此处“亚伯兰”表示介于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内层人或中间人里面的内在人。当属天事物或良善从内在人流入内层人时,内在人就会接管内层人,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内层人或中间人仍与内在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当内在人经由内层人或中间人流入外在人时,情况也一样,因为那时它同样接管外在人,并使它成为自己的;然而,这外在人仍与内层人截然不同,且相互分离。所以,当内在人在内层人里面感觉到外在人的状态是这样,也就是说,“它被掳去”,意思是占据它的不是纯正而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它用表面的良善和真理与那么多的仇敌争战时,内在人就会流入,使一切事物恢复秩序,将外在人从侵扰它的事物中释放出来,从而洁净它,也就是说,使它的良善和真理不再是表面的,而是纯正的良善和真理,由此与内在人或神性人结合;这种结合通过内层人或中间人实现,如前所述。
在这一点上,主不同于任何人,因为就属天事物或良善而言,祂的内层人是神性,从出生起就与祂的内在人结合。祂的内在人与这内层人一起是祂的父耶和华自己。但祂在这一点上和其他人一样,即:就属灵事物或真理而言,祂的内层人已经与祂的外在人结合,因而是人性或人身;不过,这人性或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的争战和不断的胜利而成为神性,也就是耶和华。外在人就是那被称为“罗得”的;然而,在以前的状态下,这外在人被称为“亚伯兰弟兄的儿子,或亚伯兰的侄子”,但在现在的状态下,它被称为“亚伯兰的弟兄”。当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弟兄的儿子,或他的侄子”(创世记14:12);而当纯正的良善和真理占据它时,它就被称为“他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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