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0367.“但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表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的状态,因而当一个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化身并进入天堂时的状态。这从“第七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日”是指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状态。因为既然之前的六日表示在天堂婚姻之前到来并为该婚姻所预备的人的状态,那么第七日就表示当这婚姻实际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之时。该婚姻是指与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而是指当此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化身,并进入天堂之时。当一个人处于良善时,他之所以进入天堂,并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倾向,是因为主流入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他的真理。祂流入内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天堂所在之处,并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世界所在之处。因此,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否则他的内在人就不会打开,而是仍旧关闭,无论他知道多少教义层面的真理。由于天堂存在于他的内在人里面,故可推知,当这内在人打开时,此人就在天堂;因为天堂并非存在于某个地方,而是存在于一个人的内层。人是照着天堂和世界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参看9279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06节的说明)。
凡停下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整个人是什么样,完全取决于他的良善的本质,而非取决于他那没有良善的真理。因为他通过并照着他的良善而对待他人,或与他人合作,与他人产生共鸣,并与他人联系在一起,让自己被他人引导;而不是照着他的真理而如此行,除非这真理与他的良善一致。此处所说的“良善”是指此人的快乐、愉悦,或他的爱,因为属于这些的一切构成他的良善;只要他独自一人,凭自己思考,就会视那些支持这些良善的事物为真理。由此可见,一个人与主结合是通过良善,根本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
虽然前面论述人的重生时,常常论述通过良善与主的结合,但由于如今教会之人大量关注属于信的真理,很少关注属于爱的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所以让我们进一步说一说被称为天堂婚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从而生在各种虚假中,以至于若任由他自己,他注定下地狱。所以若要从地狱中被救出来,他必须完全重生,从主而生,这种再次出生就被称为重生。因此,为了获得重生,他必须先学习真理;属教会的人必须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真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教导什么是真理和良善,真理和良善则教导什么是虚假和邪恶。人若不知道这些事,绝无可能重生;因为他仍沉浸在自己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称这些邪恶为良善,称这些虚假为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必须首先到来,并光照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被赋予人,是为了叫它能通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被光照,以便它们能被他的意愿接受,并转化为良善。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们而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转化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与人同在的良善是如何形成的,并且人若不处于良善,就会新生或重生。因此,当一个人的意愿由良善构成时,他的理解力就由与该良善结婚的真理构成。此人的理解力实实在在地与他的意愿行如一体,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他在独自一人时会去思想。这就是那被称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天堂婚姻的。无论你说意愿良善,还是说热爱良善,都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同时,无论你说理解与良善结婚的真理,还是说相信这真理,同样都是一回事。由此可推知,对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爱与信行如一体。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就是那被称为教会、天堂,以及主之国度的,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但那些热爱自己的邪恶,无论他们通过遗传所获得并自童年起就在自己里面变强的邪恶,还是他们为自己添加、新充满的邪恶之人,的确能领会并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但他们仍无法重生。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被主保持在这种状态下,好叫他能够重生。但当人热爱自己的邪恶时,这些真理就不会被赋予他内在人中的理解力,只被赋予外在人中的理解力;而这种理解力不过是关于真理的纯粹的记忆知识而已。这种人不知道何为良善,也不想知道,只知道何为真理。正因如此,他们认为教会和天堂在于被称为信之事务的真理,而非在于善行,也就是生活的事务。他们还以各种方式解释圣言,以支持他们自己的基本假设或原则。因此,对这种没有同时在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因此,教会和天堂也是不存在的。此外,在来世,被他们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与他们分离;因为意愿中的邪恶会逐出它们,它们的位置被与他们所沉浸的邪恶一致的虚假取代。
由此可见何为“安息日”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种结合因它所带来的安息而被称为安息日,因为“安息日”在于安息。当一个人处于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正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时,他会跟与他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争战。通过这些争战,也就是试探,邪恶及其虚假就被驱散和分离;然而,由此并不能获得安息,直到良善与真理结合。这时,人才会安息,并且主也安息,因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与他同在的主。
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当主在世时,祂通过祂的人身与所有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经过这种劳碌之后,祂使祂的人身与神性合一,还将它变成神性良善。因此,这时,祂安息了,因为地狱无法对神性良善动一根手指头。这解释了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即:当主在世时,祂首先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以便祂能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后来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 9315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15, 9809节的说明)。当主在世时,祂经历了最严厉的试探(参看9528e节提到的地方)。因此,祂通过将地狱从一个人身上移走,并以这种方式使他重生而拥有拯救他的神性能力(10019, 10152节)。关于一个正在被主重生之人的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提到的地方。在真理与良善在一个人身上实现结合之前,这个人不会进入天堂(8516, 8539, 8722, 8772, 9139, 9832节)。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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