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10634

10634.“是在全

10634.“是在全地列族中所未曾创造的”表这样一部圣言从来没有出现在世界上,无论有教会的地方还是没有教会的地方。这从“奇事”、“在全地”和“列族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奇事”是指存在于圣言中的神性事物,如刚才所述(10633节),当这些事物从最内层到最外层,或从初至末都是神性时,就说它们是被“创造的”;“在全地”是指凡有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列族中”是指凡没有教会存在的地方,因为在圣言中,“列族或外邦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为他们不住在源于圣言的真理之光中。
  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要行在全地所未曾创造的奇事”,是因为“创造”表示从最内层到最外层,或从初至末的神性之物。事实上,来自神性的一切事物都始于祂自己,并照着真正的秩序继续行进到最低和最终层。也就是说,它穿过天堂进入作为最低层的世界,在那里止息;因为自然界构成神性秩序的最低层。“创造”一词指的是具有这种来源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受造物都是照着这种真正的秩序而产生并保持存在的;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主重生的人也是照着这个秩序被塑造的。这一切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创造者”,而重生的人被称为“新造的”(10373, 10545节)。圣言也照着这种真正的秩序来塑造,并且由于它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经上论到它的奇事说,它们是被“创造的”。
  这些话,即“我要在你众百姓面前行在全地列族中所未曾创造的奇事”在历史意义上表示耶和华即将在以色列人民当中行诸如在全地未曾听闻的那类奇迹。然而,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不是奇迹,而是主即将所做的奇事,因为祂即将提升这样一部圣言,天堂将通过它而与教会结合,从普遍的观点来看,主将与人类结合。那些对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一无所知的人不明白圣言就是这样一个奇迹。对天使所在的属灵思维一无所知的人也没有意识到,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任何事物的内在存在都含有天堂,因而含有神性生命在自己里面。而事实上,当世人在一个属世层面上感知圣言的每句话时,天使则通过对应关系在一个属灵层面上感知它。正是这一点而非其它东西使得圣言成为神性,并且如此奇妙,以至于再也没有比它更奇妙的了。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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