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0638.“看哪,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表那么就移开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这从“从面前撵出”的含义和迦南地民族的代表清楚可知。“从面前撵出”是指从构成思维和情感的内层那里移开某种东西,因为“撵出”表示移开某种东西,而“面(即脸)”表示内层事物(可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人的内层就是存在于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中的事物;因此,“从面前撵出”是指从这些内层那里移开(邪恶和虚假)。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是指邪恶和虚假(参看9327节提到的地方)。至于每个民族具体代表哪种邪恶或虚假,可参看论述它们的地方的解释;如“亚摩利人”表示什么(6306, 6859节);“迦南人”表示什么(1573, 1574, 4818节);“赫人”表示什么(2913, 6858节);“比利洗人”表示什么(1573, 1574, 6859节);“希未人、耶布斯人”表示什么(6860节)。但这些事物论及圣言,是因为这些民族要在他面前被撵出的“摩西”代表圣言,这从前文可以看出来。
必须简要说明此处是何情形。当经上说,如果摩西遵守耶和华所吩咐的,祂就会这些民族从他面前撵出去时,意思是说,如果他们执行永恒真理所规定的首要诫命,邪恶和虚假就会被移开。这些诫命就是内义上接下来的事,主要是:他们不可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要承认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还要承认救恩和永生来自祂。对那些相信这些事,并喜欢它们是真理的人来说,当他们在阅读圣言时,一切邪恶和虚假就都从他们那里被移开,因为那时主光照并引领他们。而且那时,他们所思想的并非源于他们自己,他们对圣言的情感也不是源于他们自己,而是源于主。因此,邪恶或虚假根本不会进入,因为主会把它们移开。他们就是那些理解圣言,并对源于圣言的真理拥有一种情感,也喜欢照这些真理生活的人。
但那些不承认永恒真理所规定的这些主要诫命的人在阅读圣言时接受不到任何光照,因而不倚靠主的帮助来看到那里的真理。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事物,都是出于自我看到的;当人们出于自我看见事物时,他们看到的是虚假,而不是真理,即便看见真理,他们也会通过自己所采纳原则或观念,或通过他们将真理转向,从而附着上去的自己的爱而歪曲真理,由此产生邪恶的虚假。这些就是本节的这些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当世人阅读圣言时,理解圣言内义的天使不知道摩西是什么,也不知道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是什么,因为名字不会进入天堂,只有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才能进入,因此在那里,摩西被理解为圣言,这些民族被理解为邪恶和虚假。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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