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577.“在我与你,我的牧人和你的牧人之间不可有纷争”表示这两者之间不应该有任何不一致,或分歧、冲突,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内在人与外在人的这种一致或结合包含了比所能充分告知的还要多的奥秘。内在人与外在人永远不会在任何人里面结合,并且从来没有结合过,将来也不可能结合。它们唯独在主里面结合,这就是为何主来到这个世界。对重生之人来说,内在人与外在人看似结合;而事实上,它们是主的;因为凡一致的事物都是主的,凡不一致的事物都是人的。
内在人有两种元素,即属天元素和属灵元素;当属灵元素来自属天元素时,这两种元素就形成一个整体。换句话说,内在人有两种元素,即良善和真理;当真理来自良善时,这两种元素就形成一个整体。再换句话说,内在人有两种元素,即爱和信;当信来自爱时,这两种元素就形成一个整体。又换句话说,内在人有两种元素,即意愿和理解力;当理解力来自意愿时,这两种元素就形成一个整体。对比阳光,可能会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如果阳光既含有热或温暖,又含有光或光照能力,如春天的情形,那么它会使万物生长繁荣。但如果阳光没有热或温暖,如冬天的情形,那么它就会使万物枯萎消亡。
由此明显可知是什么构成内在人。至于是什么构成外在人,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外在人中的一切都是属世的;因为外在人本身与属世人是一回事。当内在人的属天-属灵一面流入外在人的属世一面,并使它们行如一体时,就说内在人与外在人相结合。结果,属世一面也变得属天和属灵,不过是在一个较低层面变得属天和属灵;或也可说,外在人变得属天和属灵,不过是以一种更外在的方式变得属天和属灵。
内在人与外在人是完全不同且分离的,因为影响内在人的,是属天和属灵事物,而影响外在人的,是属世事物。不过,它们虽然不同,却仍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当内在人的属天-属灵一面流入或作用于外在人的属世一面,并重新组织它,如同它自己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唯独在主里面,内在人才与外在人合而为一;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除非主已经把它们结合起来,或正在把它们结合起来。只有爱和仁,或良善才能实现结合;爱和仁,或良善若非来自主,根本就不存在。这种结合就是亚伯兰说这些话的目的,即:“在我与你,我的牧人和你的牧人之间不可有纷争;因为我们是为弟兄的人”。
经上说“在我与你,我的牧人和你的牧人之间不可有纷争”的原因如下:内在人有两个方面,即属天一面和属灵一面,它们形成一个整体,如前所述。正如内在人有两个方面,外在人也有两个方面。外在人的属天一面被称为属世良善,它的属灵一面被称为属世真理。“在我与你之间不可有纷争”论及良善,意思是说要防止内在人的良善与外在人的良善不一致,或说发生冲突,分道扬镳;而“在我的牧人和你的牧人之间不可有纷争”论及真理,意思是说要防止内在人的真理与外在人的真理不一致,或说发生冲突,分道扬镳。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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