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585.“看见约旦河的全平原”表示外在人中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平原”和“约旦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内义上说,“约旦河的平原”表示在其一切良善和真理方面的外在人。约旦河的平原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约旦河是迦南地的边界。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1, 566-567, 585, 620, 662, 1413, 1437, 1441节),“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事实上表示其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也解释了为何它被称为圣地和天上的迦南。它因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主是祂的国度和教会全部中的全部。
因此,迦南地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在那地正中间,或最中心的部分代表主的内在人,如锡安山和耶路撒冷,前者代表属天事物,后者代表属灵事物。离中心较远的地区代表离内在事物较远的事物。最远的地区,也就是边界,代表外在人。迦南有许多边界;总的来说,它们是两条河,即幼发拉底河和约旦河(译注:约旦河形成迦南地的东部边界,幼发拉底河形成北部边界),和一个海(译注:即地中海,它形成迦南地的西部边界)。因此,幼发拉底河和约旦河代表外在事物。所以,此处“约旦河的平原”如它所代表的,表示外在人中的一切事物。当论及主在天上的国度,或主在地上的教会,又或这个国度或教会的成员,抑或抽象地论及爱的属天事物等等时,迦南地的含义也一样。
这就是为何迦南地的几乎所有城市,甚至所有大山、小山、山谷、河流和其它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幼发拉底河因是边界,故代表属于外在人的感官印象和知识或事实,如前所示(120节)。约旦河和约旦河平原也是如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
我的神啊,我的灵魂在我里面俯伏;所以我从约旦地、从黑门岭、从米萨山记念你。(诗篇42:6)
此处“约旦地”表示某种卑微的东西,因而表示某种远离属天品质,如同人的外在远离他的内在那样的东西。
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他们穿过约旦河,过河的时候,河就分开了。这也代表通过外在人进入内在人,以及一个人进入主的国度,等等(参看约书亚记3:13-17; 4:1-9)。由于外在人不断与内在人争战,并试图掌控它,所以约旦河的夸耀,傲慢或膨胀的骄傲成了先知们的标准用语。如耶利米书:
你怎能与马赛跑呢?你在平安之地,虽然自信满满,在约旦河膨胀的骄傲中要怎样行呢?(耶利米书12:5)
“约旦河膨胀的骄傲”表示属于外在人的事物,它们上涨,想要支配内在人,如推理(推理就是此处的“马”)和来自它们的自信满满所行的。
同一先知书:
以东必成为一片荒凉;看哪,他必像狮子从约旦河的傲慢中上来攻击伊坦(Ethan)的居所。(耶利米书49:17, 19)
“约旦河的傲慢”表示反对内在人的良善和真理的外在人上涨的骄傲。撒迦利亚书:
杉树啊,哀号吧,因为香柏树已经倒下,壮丽的树已经荒废。巴珊的橡树啊,哀号吧,因为防护的森林倒下来了。有牧人哀号的声音,因他们的壮丽荒废了;有少壮狮子咆哮的声音,因约旦河的骄傲荒废了。(撒迦利亚书11:2-3)
约旦河是迦南地的边界,这一事实从民数记(34:12)清楚看出来;它还是犹大地的东部边界(参看约书亚记15:5)。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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