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667.“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表示邪恶和虚假在童年时期并未显现,而是屈从于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基大老玛”的代表和含义,那些事奉他之人的含义(如14:1-2所解释的),以及“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基大老玛与前面(14:1-2)提到的那些人表示主里面的表面良善和真理,因而就这些事物而言,表示祂的外在人。此处“基大老玛”表示前面(14:1)作为一组提到的所有王,这一点从下文,以及他是以拦王的事实明显看出来;前面已经论述了以拦的含义(1228节),它是指源于仁之信,在此是指真理和良善。因为信与属于信的事物无非是真理,而仁与属于仁的事物无非是良善。
然而,此处它们是属于童年初期的良善,或婴孩的良善;尽管它们看上去是良善,但事实上,只要遗传之恶玷污它们,它们就不是良善,因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已经嵌入并粘附于它们。那时,凡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看上去都是良善,但它并不是。尽管如此,只要它住在一个尚不知道何为真正良善的婴儿或儿童里面,它就必须被称为良善。他们的无知使它值得原谅,他们的纯真则使它看上去就是良善。然而,当一个人接受教导,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时,情况就不同了。诸如在一个孩子接受教导前在他里面的这种良善和真理,由“基大老玛”来表示。
他们“事奉十二年”表示这种良善和真理存留的整个时期,因为就内义而言,“十二”表示构成仁之信,也就是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和“以拦”一样(创世记10:22;1228节)。只要这种良善和真理在人里面,无论在童年时期,还是在其它任何年龄阶段,邪恶和虚假就什么也做不成;也就是说,恶灵不敢做任何事,或发起任何恶事,这从婴儿、好心的孩子和心思简单的人身上可以看出来。对他们来说,即便恶灵,或最坏的恶魔团伙在场,他们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只能屈服;这就是此处“他们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的含义。
那段时期他们之所以保持屈从和顺服,是因为这个人尚未给自己获得一个恶欲和虚假的气场。事实上,恶灵和魔鬼不允许去运作,除非进入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事物,但不允许进入他经遗传得来的事物。因此,在人给自己获得这类气场之前,恶灵是屈服的;可一旦他获得它们,那些与他同在的恶灵就会一拥而入,并试图掌权,因为那时,他们就在他自己的气场里面,在那里找到某种快乐或他们的真正生命。“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马太福音24:28)。
2531.“所以我不容许你接触她”表示根本没有请教过理性。这从“容许接触”和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容许接触”是指请教,这也是“亲近她”的含义(20:4;2519节);作为妹子的撒拉,也就是此处的代词“她”,是指理性(参看1495, 2508节)。
为了进一步了解信之教义是怎么回事,即:信之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要知道,这种教义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而完全是神性。神性之物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它超越一切理解,甚至超越天使的理解。然而,这本身超越理解的神性仍能通过主的神性人身进入人的理性。当流入人的理性时,它就在那里照着那里的真理被接受。因此,它以各种方式被接受,因人而异。人所拥有的真理越纯正,神性流入也越完美地被接受,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就越被光照。
主的圣言包含真理本身在里面,尽管它的字义包含的是适合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理解的真理;而它的内义包含的是适合那些系内在人,也就是在教义,同时在生活上就像天使一样的人理解的真理。后者的理性由此被光照到这种程度:这种光照好比众星和太阳的光辉(但以理书12:3; 马太福音13:43)。这表明学习并接受内层真理何等重要。诚然,人们能学习这些真理,但永远不能接受它们,除非他们爱主,至少信主。正如主是神性良善,祂也是神性真理,因而是教义本身,因为真正的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都关注主,也关注天国和教会,以及天国和教会的一切;但这一切都属于主,是中间目的;而最终目的,也就是主,通过这些中间目的被关注。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就真理和良善而言,祂就是教义本身;因此,教义唯独关注祂: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7)
此处“道路”是指教义,“真理”是指构成教义的一切,“生命”是指作为真理生命的良善本身。主在约翰福音还教导,对主的爱或对主的信就是那接受者: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从神生的”是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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