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667.“他们已经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表示邪恶和虚假在童年时期并未显现,而是屈从于表面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基大老玛”的代表和含义,那些事奉他之人的含义(如14:1-2所解释的),以及“十二”的含义清楚可知。基大老玛与前面(14:1-2)提到的那些人表示主里面的表面良善和真理,因而就这些事物而言,表示祂的外在人。此处“基大老玛”表示前面(14:1)作为一组提到的所有王,这一点从下文,以及他是以拦王的事实明显看出来;前面已经论述了以拦的含义(1228节),它是指源于仁之信,在此是指真理和良善。因为信与属于信的事物无非是真理,而仁与属于仁的事物无非是良善。
然而,此处它们是属于童年初期的良善,或婴孩的良善;尽管它们看上去是良善,但事实上,只要遗传之恶玷污它们,它们就不是良善,因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已经嵌入并粘附于它们。那时,凡属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东西看上去都是良善,但它并不是。尽管如此,只要它住在一个尚不知道何为真正良善的婴儿或儿童里面,它就必须被称为良善。他们的无知使它值得原谅,他们的纯真则使它看上去就是良善。然而,当一个人接受教导,知道何为良善和邪恶时,情况就不同了。诸如在一个孩子接受教导前在他里面的这种良善和真理,由“基大老玛”来表示。
他们“事奉十二年”表示这种良善和真理存留的整个时期,因为就内义而言,“十二”表示构成仁之信,也就是源于仁之信的一切事物,和“以拦”一样(创世记10:22;1228节)。只要这种良善和真理在人里面,无论在童年时期,还是在其它任何年龄阶段,邪恶和虚假就什么也做不成;也就是说,恶灵不敢做任何事,或发起任何恶事,这从婴儿、好心的孩子和心思简单的人身上可以看出来。对他们来说,即便恶灵,或最坏的恶魔团伙在场,他们也根本做不了什么,只能屈服;这就是此处“他们事奉基大老玛十二年”的含义。
那段时期他们之所以保持屈从和顺服,是因为这个人尚未给自己获得一个恶欲和虚假的气场。事实上,恶灵和魔鬼不允许去运作,除非进入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事物,但不允许进入他经遗传得来的事物。因此,在人给自己获得这类气场之前,恶灵是屈服的;可一旦他获得它们,那些与他同在的恶灵就会一拥而入,并试图掌权,因为那时,他们就在他自己的气场里面,在那里找到某种快乐或他们的真正生命。“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马太福音24:28)。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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