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742.“把灵魂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吧”表示祂要赋予他们(恶灵)生命,他们不会关心其它任何事。这从“灵魂”和“财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是指生命,如前所述(1000,1005,1040节);稍后将说明,“财物”是指严格来说不属于生命的其它一切事物。
恶灵所拥有并拼命热爱的生命是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生命,因而是仇恨、报复和残忍的生命;他们以为快乐不可能存在于其它任何生命中。恶灵和人类一样,因为他们曾经是人类,并且从他们以前为人类的生活时起,就保留这种信念。他们将一切生命都置于这类恶欲的快乐;事实上,他们只知道这种生命是唯一的生命;并且一旦失去它,他们就会彻底死亡。他们所热爱的这种生命的性质从来世他们的同类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它会转化为类似粪便的恶臭生命;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们觉得这种恶臭是最令人愉悦的香味,这从前面通过经历所讲述的事清楚看出来(820, 954节)。
这同样适用于魔鬼,主把他们从一个疯子身上赶出去,他们因害怕丧命而乞求附到猪身上(马可福音5:7-13)。这些魔鬼就是那些活在肉身时屈服于污秽的贪婪之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来世,这种人觉得自己在猪中间度过自己的时光,因为猪的生活就对应于贪婪,因此令他们感到快乐,这从前面通过经历所讲述的事清楚看出来(939节)。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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