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1901.“也许我可以从她被建立”表示理性以这种方式出生的可能性,这从当论及重生时,“被建立”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无需进一步解释。“撒莱”表示作为妻子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如前所述(1402, 1468-1469, 1475, 1495, 1895节)。居于至内层的直觉真理完全无法生育,就像没有子女的母亲,因为还没有它可以流入的任何理性,或还没有任何理性使得它可以通过这理性流入。没有作为媒介的理性,直觉真理就无法将任何真理带到外在人,这可从小孩子的情形清楚看出来。小孩子在吸收宗教知识之前,根本看不到任何真理。但如前所述,他们更好、更完美地获得知识,居于至内层或良善的直觉真理就能更好、更完美地被交流。
撒莱所代表的直觉真理就是通过天堂,因而经由一条内在途径流入的属灵之物本身。它住在每个人里面,并不断找出我们通过感官获得并被植入记忆的知识。人意识不到自己里面的这种直觉真理,因为它太纯粹了,以至于我们模糊的思维方式感知不到它。它就像一种光,照亮心智并赋予学习、思考和理解的能力。理性只能通过撒莱所代表的直觉真理的流注产生,故在各个方面必像它的儿子。当理性从与良善联合的真理,尤其从产生这些真理的良善形成时,它是一个真正的儿子。在此之前,它也被承认为儿子,但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儿子,只是一个由婢女所生的儿子。尽管如此,它仍被收养,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此说“可以从她被建立”。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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