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2057.“就是包皮肉没有受割礼的”表示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这从前面关于“受割礼”、“包皮”(2039,2049e节)和“肉”(2041节)的含义的阐述清楚可知。此处“包皮肉”表示对自己的爱。教会中那些沉浸于虚假,同时沉浸于爱自己的人是最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而那些沉浸于其它任何一种爱的人则没有那么糟糕。对自己的爱是最污秽的,因为它对社会,因而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它还与构成天堂的相爱截然对立,因而对天堂的秩序本身也具有毁灭性。这从来世的恶灵和魔鬼,以及地狱可以看出来;在地狱掌权的,只有对自己的爱。由于对自己的爱在那里掌权,所以各种仇恨、报复和残忍也掌权,因为这些都是爱自己的产物。
在天堂,相爱在于爱邻胜己;其结果是,整个天堂可以说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像,因为从主所获得的相爱将所有居民都联系在一起。因此,所有人的幸福都传给每个人,每个人的幸福则传给所有人。所以天堂的形式是这样:每个人可以说都是一种中心点,因而是所有人的幸福交流的中心点;这种情况照着相爱的各种不同形式发生,而这些形式不计其数。由于那些由相爱掌权的人在能与其他人分享流入他们的东西,并发自内心如此行中体验到无上的幸福,所以这种分享会永远持续下去。因此,主的国越大,个体成员的幸福就越多。天使们因被划分到不同的社群和居所,所以不会思想这个问题;但主按秩序安排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国度。
除了对自己的爱之外,再没有什么东西试图摧毁这种形式和这种秩序的了。因此,在来世,凡爱自己的人,无一例外,都比其他人更像地狱,因为对自己的爱不与其他人分享任何东西,反而将他们的快乐和幸福掐灭并窒息而死。他们攫取凡从其他人那里流入他们的任何快乐,把它集中在自己身上,以自我中心败坏它,或说把它变成自己的某种污秽,并防止它进一步传播。他们以这种方式摧毁一切和谐一致,制造分离和由此而来的毁灭。由于他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想被其他人服侍、尊敬和崇拜,并且只爱自己,不爱任何人,所以后果就是分离,这种分离指向并表现为悲惨的状态。因此,他们感觉再没有比出于仇恨、报复、残忍,以骇人听闻的可怕方式通过幻觉折磨他人更快乐的了。当这些人来到相爱掌权的社群时,他们自动仆倒在地,就像污浊、死沉的重物从纯净清新的空气中坠落,因为所流入的一切快乐都在他们自己里面终结。由于他们散发出自我的污秽观念,或说自己重要的肮脏想法,所以他们的快乐在那里变为尸体的恶臭,他们从这种臭味中嗅到自我的地狱。此外,他们还遭受极度的痛苦。
由此可见对自己的爱是何性质,它不仅对人类具有毁灭性(如前所示,2045节),而且对天堂的秩序也具有毁灭性。因此,它里面只有肮脏、污秽、亵渎和地狱本身,尽管这爱在那些受它影响的人看来完全不是这样。那些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的人就是爱自己的人;他们憎恨凡不迎和、服侍,并以某种方式拜他们的人;他们还在报复,剥夺他人的地位、名声、财富和生命中寻求残忍的快乐。那些爱自己的人就陷入这些邪恶,其快乐就是这样;而那些陷入这些邪恶的人要认识到他们被爱自己掌控。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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