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2388.“你这里还有什么人吗?无论是女婿,是儿女和这城中你所有的人,你都要将他们从这地方带出去”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和属于这良善的一切事物都会得救,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只要从邪恶中退出,也会得救,这从下文所论述的“女婿”、“儿子”、“女儿”、“城”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
至于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只要从邪恶退出,就会得救,情况是这样:信之真理是接受良善的器皿本身(1900, 2063, 2261, 2269节);只要这个人从邪恶中退出,它们就会接受良善;因为良善不断从主流入,而生活的邪恶却阻碍它被一个人存于记忆或知道的真理接受。因此,一个人越从邪恶中退出,良善就越进入他,并把自己安插在他所拥有的真理里面。这时,与他同住的信之真理就变成信之良善。一个人有可能确实知道真理,还有可能在某种世俗因素的鼓动下声称信它,甚至有可能被说服相信这是真理。然而,只要他过着一种邪恶的生活,这真理仍不是活的。这种人就像一棵只长叶、不结果的树;这种真理类似没有任何热的光,就像万物不生长的冬天里的光。但当它含有热在里面时,它就变得像万物生长的春天里的那种光。在圣言中,真理被比作光,实际上被称为光;而爱被比作热,也被称为属灵之热。在来世,真理也通过光来显现,而良善通过热来显现;但缺乏良善的真理通过冷光来显现,而伴随良善的真理则通过春天般的光来显现。这表明缺乏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这就是为何表示这种真理的女婿和儿子没有得救,得救的只有罗得和他的女儿。
既然我在此说,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只要从邪恶中退出,就会得救,那么你需要知道这些人是谁。他们就是根本不思想仁爱的信仰的捍卫者,因为他们就是被如此教导的。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以为仁爱仅在于将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并怜悯每个人。他们也不知道要施与仁爱的邻舍是什么,因为他们以为几乎每个人都是邻舍,无差无别。然而,这些人仍过着对邻之仁的生活,因为他们过着良善的生活。与其他所有人一样表明信仰不会伤害这些人,因为他们的信仰里面有仁爱;仁爱表示生活中的一切良善,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至于何为仁爱,何为邻舍,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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