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2709

2709.“成了弓箭

2709.“成了弓箭手”表示属灵教会成员。这从“枪”、“矛”或“箭”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枪”、“矛”或“箭”是指真理;“弓”是指教义(参看2686节)。过去,属灵教会成员被称为“弓箭手”,因为他用真理保卫自己,并辩论真理,完全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属天教会成员被良善保护,不辩论真理(参看2708节)。属灵教会成员保卫自己,进行辩论所用的真理来自他所承认的教义。
过去,属灵人被称为“弓箭手”和“射箭手”,那教义被称为“弓”和“箭袋”,并且教义的真理,确切地说,教义事物被称为“枪”、“矛”和“箭”,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以法莲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在作战之日却转身退后。(诗篇78:9)
“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智识是指在知识积累基础上形成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士师记:
骑白驴的、坐华毯(暂译,Middin,含义尚不确定)的、行路的,你们都当思想。因弓箭手的响声在打水人当中,在那里,他们必讨论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就是祂在以色列的村庄公义的作为。(士师记5:10-11)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祂使我的口好似利剑;将我藏在祂手荫之下,又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箭袋之中;对我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以赛亚书49:1-3)
“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
诗篇:
人年轻时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箭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7:4-5)
“箭袋”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哈巴谷书:
日月停在本位;它们必在你箭的光下,在你闪烁矛的光耀下而行。(哈巴谷书3:11)
以色列王约阿施按以利沙的吩咐,拿弓从窗户射箭,而以利沙却说“耶和华的救恩箭,耶和华攻打亚兰人的救恩箭”(列王纪下13:16-18),这表示与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有关的奥秘。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一个反面意义,所以“矛”、“枪”、“箭”、“弓”和“弓箭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就是教义的虚假,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如摩西五经: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子的儿子,女子啊,她跨过墙;弓箭手苦害他,向他射箭,仇恨他。(创世记49:22-23)
耶利米书:
他们用舌头射击,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为真理;他们的舌头是加长的箭,说话诡诈。(耶利米书9:3, 8)
诗篇:
他们使舌头尖锐如剑,比准了他们的箭,就是苦毒的话,要在暗地里射完全人;他们忽然射他,并不惧怕。他们彼此强作恶事,他们商量暗设网罗。(诗篇64:3-5)
又: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又:
祂的真理是盾牌和护盾;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白日飞的箭。(诗篇91:4-5)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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