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3187

3187.“愿你的种

3187.“愿你的种继承那仇恨你之人的城门”表示由神性人身或人性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产生的主的属灵国度,该国度被赋予仁和信,以前邪恶和虚假在那里。这从前面的讨论和解释(285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几乎一样的话。“种”表示那些被称为属灵的人,因而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所有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人,或也可说,表示属灵国度本身。这从“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种”是指仁和信(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节),因而是指那些通过信获得仁的人。这些人是属灵的(参看2088, 2184, 2507, 2708, 2715, 2954节),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中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仁与信,从而拥有来自该婚姻的拯救(2661, 2716, 2833, 2834节)。
在古教会,当一个订了婚的处女即将结婚时,通常会向她献上这样的美好祝愿:“愿你成为千万人,愿你的种继承你的仇敌或那仇恨你之人的城门。”但古教会的智者以一种属灵意义来理解这句话,即对他们来说,这个习惯用语的意思是:当人们进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时,也就是一旦他们重生,良善与真理就会结出千万果实,也就是结出无穷的果实。还有一个意思是:仁和信会取得原先邪恶和虚假所占据的位置。但当古教会的智慧气绝而亡时,他们就不再以一种属灵意义,而是以一种完全世俗的意义来理解这个习惯用语。也就是说,这句话的意思变成:他们会有无数子孙后代,这些后代会占有并继承外邦民族的土地。雅各的后代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以这种方式来理解这句话,并因以下事实而如此坚信,即:他们不仅极大地增多,还的确继承了土地,这对他们来说就是“他们仇敌的城门”;殊不知,这一切都是代表,也就是说,是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的代表,逐出邪恶和虚假之后,良善和真理便取而代之。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解释这些代表时,这一点会变得尤为清晰。
具体来说,也就是对成为主国度的每个个体来说,情况也是这样:在他成为这个国度,也就是重生之前,他里面只有邪恶和虚假。事实上,地狱和恶魔般的灵人就占据那被称为“城门”的(对此,参看2851节)。但当他正在成为主的国度,也就是正在重生时,邪恶和虚假,或也可说,地狱和恶魔般的灵人就被赶出去,良善和真理则进来,并继承这个位置。这时,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就存在于他里面。适用于具体的个人的,也适用于总体上的人们。这一切清楚表明,上面那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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