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1616.“亚伯兰就挪移帐棚,来到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居住”表示主到达一种更内在的感知。这从“挪移帐棚”和“橡树林”的含义清楚可知:“挪移帐棚”,就是挪动并固定帐棚,是指结合的过程,因为“帐棚”是指敬拜的神圣,如前所示(414, 1452节),外在人通过这外在的神圣与内在人结合;“橡树林”是指感知,如前所述(1442, 1443节),那里出现了“摩利橡树林”这个短语,意思是第一种感知,而此处以复数形式提到的“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更充分,也就是更内在的感知。这种感知被称为“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别处也提到“幔利”(如创世记14:13; 18:1; 23:17-19; 35:27);还提到希伯仑(如创世记35:27; 37:14; 约书亚记10:36, 39; 14:13-15; 15:13, 54; 20:7; 21:11, 13; 士师记1:10, 20,以及其它地方)。至于幔利和希伯仑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可参看解释这些经文的地方。
关于“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表示一种更内在的感知,情况如下:属于外在人的事物越与属于内在人的属天事物结合,感知就越增长,并变得更内在。与属天事物的结合会赋予感知,因为内在人的生命本身就住在属于对耶和华之爱的属天事物里面;或也可说,耶和华存在于属于爱的属天事物里面,也就是存在于属天之爱里面;这种存在在外在人中是感知不到的,除非实现结合;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
从此处的内义清楚可知主的情形如何,即:随着知识或认知的增多、繁殖,祂的外在人,即人性或人身本质逐步与神性本质结合。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任何人,只要他是人,都永远不能与耶和华或主结合,因为一个人正是通过知识或认知而成为人。这也适用于主,因为主和其他人一样出生,也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然而,属天事物不断被灌输到祂作为器皿的知识或认知中;结果,祂的知识或认知不断变成接受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些器皿本身也变成属天的。
主以这种方式不断朝婴孩的属天事物前进,因为如前所述(430, 561, 1438, 1450-1451, 1453:1, 1472, 1495-1496, 1548, 1555:2, 1557节),属于爱的属天事物从最早的婴儿期直到童年时期,再到青春期就被灌输给一个人。他因是一个人,所以那时和以后就被赋予知识和认知(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的)。如果一个人是那种能重生的人,那么这些知识或认知就会充满属于爱和仁的属天事物,并因此被植入他自婴儿直到童年和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他的外在人就这样与他的内在人结合。它们首先被植入他青春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然后被植入他童年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最后被植入他婴儿时期被赋予的属天事物;这时,他就是一个“小孩子”;论到小孩子,主说“神的国是属于这样的人的”(马可福音10:14; 路加福音18:16)。唯独主实现这种植入;因此,属天之物若非来自并属于主,就不会,也不能存在于人身上。
然而,主凭自己的能力将祂的外在人与内在人结合起来,并以属天事物充满祂的知识或认知,按照神性秩序把它们植入属天事物。首先,主将它们植入祂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的属天事物,接着植入童年时期与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与童年时期)之间的那个年龄阶段的属天事物,最后植入婴儿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童年时期)的属天事物。同时祂以这种方式在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成纯真本身和爱本身;这纯真本身和爱本身是天上和地上的一切纯真和一切爱的源头。这种纯真是真正的婴孩(译注:新世纪版本为真正的童年),因为它同时也是智慧。而婴孩的纯真若不通过知识或认知变成智慧的纯真,就毫无用处;这就是为何在来世,小孩子都被赋予知识或认知。主因将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故拥有感知,因为如前所述,一切感知都来自结合。当主植入童年时期获得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时,祂便拥有了祂的第一种感知,这种感知由“摩利橡树林”来表示;当祂植入知识或认知时,便拥有了祂的第二种感知,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它更为内在;这种感知由“希伯仑幔利的橡树林”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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