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3249

3249.“向东往东

3249.“向东往东方之地去”表示朝向信之良善,这从下文所论述的“东”和“东方之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东方之地”所表示的信之良善不是别的,正是圣言中那被称为对邻之仁的;而对邻之仁不是别的,正是遵行主诫命的生活。这就是“东方之地”所表示的(参看1250节)。因此,那些拥有信之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被称为“东方之子或东方人”。东方之子或东方人之地就是亚兰或叙利亚,而亚兰或叙利亚表示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参看1232, 1234节);亚兰-纳哈拉姆,或两河的叙利亚表示真理的知识或认知(3051节)。由于“叙利亚人”,或“东方人(或东方之子)”表示那些拥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所以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更被称为“智者”;如在列王纪上论到所罗门的地方说:
所罗门的智慧超过所有东方人的智慧。(列王纪上4:30)
又如在马太福音,论到耶稣出生时来到祂这里的人,经上说:
有几个智者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马太福音2:1-2)
事实上,古教会最后的余剩就在叙利亚,这就是为何那地仍保留着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这也可从巴兰清楚看出来;他不仅敬拜耶和华,还发出关于主的预言,称祂是“从雅各而出的星,从以色列兴起的杖”(民数记24:17)。巴兰属于叙利亚的东方人,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在题诗歌时论到自己说:
巴勒把我从叙利亚领出来,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数记23:7)
亚兰或叙利亚就是东方人生活的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雅各去了叙利亚时,经上说他到了“东方人之地”(创世记29:1)。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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