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4013.“雅各拿杨树的嫩枝”表适合属世良善的能力。这从“枝”和“杨树”的含义清楚可知:“枝”(rod,即杖或棍)是指能力;“杨树”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如下文所述。“枝”(rod,即杖或棍)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均表示能力,既因为它是牧人用来管理羊群的,还因为它可用来支撑身体,可以说是为了右手而存在的;而“手”表示能力(878, 3387节)。“枝”(rod,即杖或棍)因具有这种含义,故在古时为国王所用;王室的象征就是一根短杖,以及一根权杖。不仅国王持杖,祭司和先知也持杖,以便能通过这杖来表示他们所拥有的权柄或能力,如亚伦和摩西。这解释了为何摩西如此频繁地被吩咐伸杖,有时也伸手,这时就会有神迹发生;因为“杖”和“手”表示神性大能。正因“杖”表示能力,所以埃及术士在行法术时,也是用杖。也正因如此,如今的魔术师在表演时手里会拿着一根棍。所有这一切表明“杖”表示能力。
但在原文,牧人、国王,以及祭司和先知所持的杖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述的;不同于用于雅各所拿之杖的词。雅各所拿的杖用的是一个表示旅行者的拐杖,以及牧人之杖的词来表述的,这一点从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如创世记32:10;出埃及记12:11;撒母耳记上17:40, 43;撒迦利亚书11:7, 10)。诚然,本节所提到的杖不是手持的那种杖,只是从树上,也就是从杨树、榛树和梧桐树上的砍下来的枝子而已,被插在正对着羊群的水槽里。然而,这个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就内义而言,它描述了属世良善的能力,以及由这良善所赋予属世真理的能力。
至于这枝子所出自的杨树,要知道,树一般表示觉察和认知,当论及属天之人时,表示觉察;但当论及属灵之人时,则表示认知(参看103, 2163, 2682, 2722, 2972节)。既如此,树尤表良善与真理,因为这些就属于觉察和认知。有些树种表示属于属灵人的内在良善与真理,如橄榄树和葡萄树;有些树种则表示属于属世人的外在良善与真理,如杨树、榛树和梧桐树。由于在古时,每种树表示某种良善或真理,故在树林中所举行的敬拜与那里的树种是一致的(2722节)。此处所提到的杨树是指白杨树,因其白而被如此称呼,也因其白而得名(白杨树)。因此,“杨树”表示出自真理的良善;或也可说,真理之良善;在何西阿书(4:13)也是;只是在那里这良善被歪曲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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