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4447

4447.“哈抹和他

4447.“哈抹和他们谈话,说”表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这从“哈抹”的代表清楚可知,“哈抹”是指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东西(参看4431节),也就是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教义良善。因为教会的良善是父亲,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在此由“示剑”来表示)是儿子;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父亲”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在此之所以说“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而不说“古教会的良善”,是因为“古人当中的教会”是指源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教会,“古教会”是指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教会。在此之前,我们曾数次阐述过这两个教会,并说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还频繁论述过这二者之间的区别。
属天的上古教会的余留仍存在于迦南地,尤其存在于那些被称为赫人和希未人的人中间。这些余留之所以在其它地方不存在,是因为被称“人”或“亚当”(478,479节)的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因此“伊甸园”也在那地;“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聪明(100,1588节),园中的树则表示他们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节)。这个园子或乐园因表示聪明和智慧,故表示教会本身;并且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天堂;因表示天堂,故在至高意义上还表示主。因此,“迦南地”本身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以及教会;在个体意义上表示教会成员(1413, 1437, 1607, 3038, 3481, 3705节)。因此,“陆地”或“地”这个词在圣言中单独被提及时,也具有同样的含义(566, 662, 1066, 1067, 1413, 1607, 3355节);而“新天和新地”就表示一个新教会,无论内在还是外在(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节)。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参看567节),正因如此,那里的地方成了代表。这解释了为何亚伯兰被吩咐去往那里,以及为何那地被赐给他的后代,也就是雅各的儿子们,即为了这些地方的代表能够永久保存下来,这些地方在写圣言时都会用得到(参看3686节)。这就是为何那地的每个地方,包括山川河流,以及四围的所有边界都成了代表(1585, 1866, 4240节)。
这一切表明此处“古人当中的教会”是什么意思,即是指上古教会的余留。因为这些余留存在于赫人和希未人中间,故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连同他们的妻子,都在赫人中间、在他们的地上得了一块坟地(创世记23:1-20;49:29-32;50:13);约瑟也在希未人中间(约书亚记24:32)。示剑的父亲哈抹代表该教会的余留,因此他表示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因而表示来自神性支系的内层真理的起源(4399节)。至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597, 607, 608, 640, 641, 765, 784, 895, 920, 1114-1128, 1238, 1327, 2896, 2897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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