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4528.眼睛,确切地说,眼睛的视觉,尤其对应于来世那些被天堂花园所围绕的社群;天堂花园就在前上方稍向右一点;在那里,人能看到花园里有树木和鲜花,其属和种如此众多,以致与它们相比,整个地球上所能发现的树种和花种少得可怜。那里的每一个物体都有某种聪明和智慧从它闪耀出来,以至于你会说,花园里的人同时也在聪明和智慧的天堂花园里。这些花园会激发人的内心情感,因而不仅悦目,同时还愉悦他们的理解力。
这些天堂花园在第一层天堂,就在通往天堂内部的边缘。它们就是正当高层天堂的天使认真讨论信之真理时,从该天堂降下来的代表。那里的天使们凭借属灵和属天的观念彼此交流,对他们来说,这些观念就是口头表达的形式;他们还使用一系列代表,其优美和愉悦根本无法以任何方式形容。正是他们所谈论的这些优美和愉悦的观念在低层天堂表现为天堂花园。
这个天堂分为许多不同的天堂,眼前房里面的各个部分就对应于这些天堂。有一个天堂能找到刚才所描述的天堂花园。还有一个天堂能看到各种色彩的大气,在那里,整个空气仿佛因黄金、白银、珍珠、宝石、极小的花和无数其它事物而闪烁。还有一个彩虹天堂,大大小小、五彩缤纷的极美彩虹就出现在那里。所有这些都通过出自主并含有聪明、智慧在里面的光而产生,因此每一个物体都含有某种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它们以代表的方式被展现出来。
那些对天堂和天堂之光没有任何概念的人难以相信那里竟有这类事物。因此,那些带着这种不信进入来世,并且一直处于信之真理与良善的人,就被天使带入这些场景;一看到它们,这些人都大为震惊。关于天堂花园、彩虹场景和大气,可参看前面根据我的经历对它们的描述(1619-1626, 2296, 3220节);还有不断出现在诸天堂的连续代表(1807, 1808, 1971, 1980 ,1981, 2299, 2763, 3213, 3216-3218, 3222, 3350, 3475, 3485节)。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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