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4530.在来世,我们也会看到各种颜色,其灿烂、辉煌远远超过世上颜色的光泽,以至于几乎没有任何可比性。这些颜色是由那里光与暗的变化而产生的;由于那里所存在的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在天使和灵人眼前显为光,同时从内在光照他们的理解力,故就其本质而言,这些颜色就是聪明和智慧的变化,或可以说是聪明和智慧的修改。我几乎无数次看到那里的颜色,不仅包括装饰那些花的颜色,使得大气灿烂辉煌的颜色,产生各种彩虹的颜色,还包括那些以其它形式显现的颜色。它们的光辉源自属于聪明的真理,它们的灿烂源自属于智慧的良善,而这些颜色本身则是由其明与暗,因而由光明与阴影所产生的,和世上所产生的色彩一样。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所提到的颜色,如亚伦胸牌中和圣衣上的宝石的颜色;约柜所在会幕幔子的颜色;修饰新耶路撒冷根基的宝石的颜色(如启示录所描述的),以及别处提及的颜色,都代表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之类的事物。至于这些颜色各自代表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解释这些经文时再予以说明。一般来说,来世所看到的颜色越包含光辉和洁白,就越出自聪明的真理;越拥有辉煌和紫红,就越出自智慧的良善。这些颜色来源于这些源头,也属于眼睛的区域。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