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4672.“他是个少年”表起初。这从“少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教会时,“少年”是指起初,或教会的最初状态。事实上,教会就像一个婴孩、少年、成年人,以及最终的老人,因为它像一个人那样经历它的各个年龄阶段或生命阶段。教会总体上也像一个人,并被如此称呼。此外,在由于所在的阶段而被称为“少年”,并因本性而很快变得任性、远离的教会中,主起初既与那些教导人的人同在,也与那些学习的人同在。但过了一阵子,他们就与主断绝关系,这一点由约瑟被他的兄弟们推入坑中,然后被卖掉来代表。
始于信的每个教会都是这样子,但始于仁的教会截然不同。始于信的教会唯独受理解力掌控,理解力无非是人里面的遗传之物,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些爱劝诱理解力从圣言搜集材料支持它们的欲望,并对不支持的材料给予自己的解释。而始于仁的教会就不同了。这种教会受良善掌控,而主就在这良善里面。因为良善,也就是仁与爱的良善,是主与信之间的媒介;若没有这个媒介,属灵的交流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居间物,祂绝无可能流入信。如果邪恶取代了良善,它就会赶走主,并要么弃绝、要么败坏主的一切事物、因而信的全部;因为信通过良善来自主。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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