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4687

4687.“我的捆起

4687.“我的捆起来站着”表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教义。这从“捆”和“起来站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捆”是指教义,如刚才所述;“起来站着”是指将要掌权并且他们所要敬拜的至高者。敬拜的至高对象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接下来的描述明显可知,即:十一个捆向这捆下拜;在第二个梦中,太阳、月亮和十一颗星向约瑟下拜,由此表示将要掌权并且他们所要敬拜的至高者;因此论到这梦,雅各说:“难道我和你母亲、你弟兄果然要来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吗?”如前所述,雅各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该神性真理的至高一面就是主自己,并且教义事物当中的至高者就是,祂的人身是神性。
就教义的这个至高事物而言,情况是这样:上古教会是属天的,比起其它教会更被称为人;它敬拜无限存在和该存在的无限显现。由于这个教会的人无法对一位无限存在形成任何概念,但能出于在其内在人中所能觉察到的事物和在其外在人中以其感官所能体验到的事物,以及世上的可见事物而对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形成某种概念,所以他们敬拜含有无限存在在里面的无限显现。他们发觉那含有无限存在在里面的无限显现就是一个神性人,因为他们知道,那无限显现是通过天堂从无限存在产生的。由于天堂是大人,与人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如前几章末尾,以及接下来几章末尾所说明的),所以他们除了一个神性人的概念外,对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没有任何其它概念。因为凡从无限存在经过作为大人的天堂之物都在每一个事物中呈现出那存在的一个形像。当这个属天教会开始衰落时,他们预见到,无限显现无法再流入人的心智,因而人类将要灭亡。因此,他们通过启示得到一知识:将要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这种方式变成之前就存在的无限显现,并最终与之前也存在的无限存在成为一的那一位要降生。他们在创世记(创世记3:15)中所说关于主的预言由此而来。
整个事件在约翰福音中被描述如下: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1-4, 14)
“道”(即圣言)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本质上就是无限存在的无限显现,是主自己的人身。这人身是神性真理的源头,这神性真理从它发出并流入天堂,然后通过天堂流入世人的心智。因此,这人身如自永恒那样统治并掌管一切事物;事实上,它与无限存在是同一个,因为祂将这人身与神性联结起来,这一切是祂通过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也变成神性实现的。由此可见,神性真理的至高面就是主的神性人身,教会教义当中的至高事物就是,祂的人身是神性。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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