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4692

4692.“他们就因

4692.“他们就因为他的梦和他的话,越发恨他”表由于真理的宣告而引发的还要更大的蔑视和憎恶,此处的真理涉及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越发”、“恨”、“梦”和“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越发”是指还要更大;“恨”是指蔑视和憎恶(4681节);“梦”是指宣告(4682, 4685节);“话”是指真理。“话”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每句话都来自主;因此,“话”在内义上表示真理,而“圣言”一般表示一切神性真理。
这个主题具体是这样:持有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完全蔑视并憎恶所有真理当中最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属于古教会,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所有人都相信宇宙之神是一个神性人,并且祂就是神性存在;故称祂为“耶和华”。他们从上古之人那里知道祂,还因为祂曾作为人向他们弟兄中的许多人显现。他们也知道,他们教会的所有仪式和外在做法都代表祂。但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却无法与那些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人共享这个信仰,因为他们不理解这人身如何会是神性,也不理解神性之爱如何能将它变成神性。事实上,凡他们不能以通过身体外在感官所得来的某种观念所理解的,他们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如同没有。与仁分离之信就是具有这种性质;事实上,对这些人来说,感知的内在层级被关闭,因为能使一个流入另一个的居间之物并不存在。
诚然,接下来的犹太教会相信耶和华既是神,又是人,因为祂作为人向摩西和众先知显现;因此缘故,犹太人将向他们显现的每位天使都称为“耶和华”。然而,他们对祂的概念,和外邦人对他们神明的概念没什么两样,只是犹太人更偏爱耶和华神,因为祂能行神迹(4299节);殊不知,这耶和华就是圣言中的主(2921, 3035节),他们的一切仪式所代表的,正是祂的神性人身。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将是最伟大的先知,比摩西还伟大;最伟大的国王,大卫还伟大;祂将以惊人的神迹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至于祂的天国,他们根本一句话都不想听,因为除了世俗事物外,他们什么也不明白;事实上,他们就是与仁分离的人。
然而,就外在敬拜而言,基督教会的确将主的人身拜为神性,尤其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因为祂说过,那里的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宝血。但就其教义而言,他们并未将祂的人身当成神性,因为他们将神性性质与人身性质区分开了。他们之所以作出这种区分,是因为教会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由于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所以许多人绊倒了,并发自内心否认祂(4689节),祂自己则是神性存在,因为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为一,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这样的教导在别处也出现过。因为神性显现就是从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本身,在形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而天堂代表大人,这在前面(4687节)已阐述过,并在论述人里面一切事物与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各章末尾已说明。
主确实像别人那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得来一个虚弱的人身;但主将这人身完全抛弃了,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祂得荣耀的意思。祂在变形像时,也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明,祂是一个神性人。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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