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第38章
最后的审判(续)
4807.在前一章头几节(4661-4664节),我们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5:31-46)中所说关于审判的话,也就是对在那里被称为绵羊和山头的善人与恶人的审判。这些话的内义尚未得到解释;不过,现在我们会在本章和接下来几章的头几节予以解释。从这些解释将清楚看出,在这个比喻中,最后的审判不是指世界末日,那时死人第一次复活,并聚集在主面前受审判;而是指每个人离开尘世进入来世的这个点就是审判他的时间;这才是审判的意思。然而,这一事实从字义看不出来,只能从内义看出来。主之所以以这种方式说话,是因为祂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如在旧约和新约的其它地方一样。因为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就是用同时向尘世和天堂,也就是向世人和天使说话。这种话语因具有普遍性,故是神性,因而于圣言是合适的。所以,那些在尘世只对世俗事物感兴趣的人并不明白主在此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只是认为所有人将在同一个时间复活,甚至认为那时主将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向聚集起来的人说这些话。而那些对属天事物感兴趣的人则知道,每个人复活之时,就是他死亡之时,主在比喻中所说的话表明:每个人将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因此每个人都自带对他的审判,因为他带着自己的生活。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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