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7026.“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表这些事物来自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4013, 4015, 4876, 4936节),因此“神的杖”表示神性能力。从前面(7011节)可以看出:“杖”表示属世层的能力,“手”表示属灵层的能力,属世层从属灵层获得自己的能力;因此,“杖”在手里时表示能力。“杖”表示能力源于来世的代表,因为在来世,那些行巫术的人看似拿着杖,也是用来给他们提供能力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埃及的术士有杖,他们用来行看似神迹的事;古人由此在他们的著作中处处将杖赋予巫师或术士。由此可见,“杖”是代表能力的一个象征,还有一个直接的对应关系,因为杖是实际行使能力所用的工具。但在巫师或术士当中,这是滥用对应关系,除了在他们所在的地狱里之外,完全无效,并且只在这些地狱有效,因为幻觉和诡诈在那里掌权。由于杖与能力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故摩西被吩咐把杖拿在手中,用它来行神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国王也有权杖,它是一根短棒,为王权的标志。杖与能力的对应关系源于以下事实:杖或棍子支撑手和臂,因而同时支撑身体,而在大人里面,手和臂对应于能力(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节)。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