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8468.“一头一俄梅珥”表足够每个人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如下文所述;“一头”是指给每个人。“一俄梅珥”之所以表示足够的量,是因为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而“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在此表示足够给每个人,也就是给一头的。经上只在本章提到“俄梅珥”,在其它地方用的是“贺梅珥”这个词,贺梅珥是一个含十伊法的量,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如在何西阿书:
我便用银子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一个妇人,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1, 2)
此处“一个妇人,一个淫妇”表示以色列的家,在灵义上表示那里的教会;“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表示全价买她:“银子十五舍客勒”论及真理,“大麦一贺梅珥”论及良善。
以西结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一罢特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你要按贺梅珥来量。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小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一贺梅珥十罢特,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以西结书45:10, 11, 13, 14)
这论及一个新地和新殿,以此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谁都能看出,那里没有一贺梅珥、一伊法、一罢特、一柯珥,也不会有小麦、大麦或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属于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显然,这类事物是属灵事物,因而是要么与仁之良善有关,要么与信之真理有关的事物。“贺梅珥”论及良善,因为它是量小麦和大麦的一个单位;“伊法”也是。但“罢特”论及真理,因为它是量酒的一个单位。然而,它也是量油的一个单位,故表示爱之良善,经上说,一罢特要与一伊法同是一贺梅珥的一部分,这在灵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一切事物都要与良善有关,而且那里的真理也将是良善。这良善也要足分量地被赐予,因为“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
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一贺梅珥谷种只结一伊法。(以赛亚书5:9, 10)
此处“十亩”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也表示大量,“一贺梅珥”也是;但“一罢特”和“一伊法”表示少量;因为当“十”表示大量时,“十分之一”就表示少量。摩西五经:
人若将他所承受的田产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他的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银子。(利未记27:16)
此处“撒一贺梅珥”,以及“五十舍客勒”表示完全或完整的估价。由于“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所以“十贺梅珥”表示过量和多余之物(民数记11:32)。
2144.“在幔利橡树那里”表示感知的品质,这从“橡树”和“幔利”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至于“橡树”一般代表和表示什么,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442-1443节);“幔利橡树”具体代表和表示什么(1616节),即感知,但却是来自记忆知识和源于记忆知识的第一理性的一种人性的感知。
如今,人们完全不知道何为感知,因为现在没有人拥有像古人,尤其像上古之人那样的感知;因为古人和上古之人出于感知知道一件事是不是善的,由此知道它是不是真的。有一种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他们的理性,当他们思想神圣事物时,就从该流注立刻感知到一件事是不是这样。后来,当人开始不再心存天堂观念,只心存世俗和肉体观念,并且良心取代了感知时,这种感知就在他身上消失了;良心也是一种感知,因为违背或照着良心行事无非是从良心感知一件事是不是这样,或是否要这样做。
但良心的感知不是来自所流入的良善,而是来自真理;这真理自人们童年初期就照着他们敬拜的神圣而被植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后来又得到确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相信唯独这真理是良善。因此,良心是一种感知,但它来自这种真理;当主将仁爱和纯真注入该真理时,这良心的良善就出现了。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何为感知。然而,感知与良心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关于感知的阐述,可参看第一卷,104, 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784, 865, 895, 1121, 1616节;关于灵人和天使的感知,参看202-203, 1008, 1383-1384, 1390-1392, 1394, 1397, 1504节; 学者不知道何为感知,参看1387节)。
至于主,当祂活在世上时,祂所有的思维都来自神性感知,因为唯独祂是一位神性和属天的人;事实上,祂是耶和华自己存在于其中的那独一无二者,祂的感知就来自耶和华(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616, 1791节)。随着祂越来越接近与耶和华的合一,祂的感知越来越内在。这时,就是此处祂的感知的性质从第一卷关于幔利橡树的阐述(1616节)清楚可知;下文则描述了当祂感知到本章所包含的事物时,它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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