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8624

8624.“给它起名

8624.“给它起名叫耶和华尼西”表持续的战争,以及主的保护,以免受那些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虚假之人的伤害。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教会,古人所取的名字表示当时讨论中的事物的性质和状态,他们还将这些事物包括在名字本身里面(参看340, 1946, 3422, 4298节)。此处所论述之事的性质和状态是,耶和华将世世代代与亚玛力争战;在内义上是,与那些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的争战将持续不断地进行;“耶和华尼西”也表示这一点。在原文,“耶和华尼西”表示“耶和华是我的旌旗或军旗”;在圣言中,“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作战的号召。由于经上说“耶和华争战”,故所表示祂所给予的保护。
“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作战的号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当当他们被号召集合时,无论是启程,守节,还是去打仗,他们都会吹号角,同时还在山上竖起旌旗或军旗。至于他们吹号,可参看民数记(10:1-11); 他们竖起一面旌旗或军旗,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在犹大宣告,使人在耶路撒冷听见说,你们要在地中吹号角,高声呼叫说,你们要集合起来,我们好进入坚固城!要向锡安竖起旌旗,要集合,不要迟延!(耶利米书4:5, 6)
以赛亚书:
世上一切的居民和地上所住的人哪,竖立旌旗的时候,你们要看!吹角的时候,你们要听!(以赛亚书18:3)
又:
祂必竖起旌旗,招远方的列族,发嘶声叫他从地极而来!看哪,他必急速奔来。(以赛亚书5:26)
又:
你们要在高山上竖起旌旗,向他们扬声招手,叫他们进入首领之门。(以赛亚书13:2)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我的旌旗,他们必将你的众子怀中抱来,将你的众女肩上扛来。(以赛亚书49:2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起来。
“旌旗或军旗”当论及主时,还表示保护,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荣耀。因为祂必像狭急的河流冲来;耶和华的灵必竖起反对他的旌旗;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 20)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旌旗,列族必寻求祂,祂的安息必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由于在原文,“军旗”和“旌旗”用的是同一词,都表示集合起来,并且当论及主时,也表示保护,所以经上明确吩咐,要把在一条铜蛇挂在旗杆上;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蛇,挂在旗杆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旗杆上,蛇若咬了什么人,那人一望这铜蛇,就又活了。(民数记21:8, 9)
铜蛇代表主(参看约翰福音3:14, 15);它还表示保护,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通过望挂在旗杆上的蛇来得医治表示通过仰望对主的信而从虚假所生的邪恶中得医治。因为主在从约翰福音中所引用的上述经文中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 15)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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