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内义
1783.如前所述,此处包含的事件都是真实的历史;也就是说,耶和华的确与亚伯兰这样说话,并把迦南地作为产业应许给他。耶和华的确吩咐亚伯兰去安排小母牛、母山羊、公绵羊、斑鸠和雏鸽,如经上所描述的那样。鸷鸟的确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亚伯兰的确沉睡了,并在睡着的时候有可怕的黑暗;日落的时候,他的确看见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除此之外还有经上所提到的其它一切细节。这些事件都是真实的历史,但每一个事件,甚至所发生的最小事件都具有代表性;描述这些事件的词语,直到一点一划,都有一个灵义或象征;也就是说,每一个细节都有内义在里面。因为圣言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被启发的,因是被启发的,故只会来自一个天堂的源头;也就是说,它必隐藏着属天和属灵事物在里面;否则,它永远不可能是主的圣言。
这些就是内义所包含的东西。当内义敞开时,字义就会消失不见,仿佛不存在;而另一方面,当注意力只投向历史意义或字义时,内义就会消失不见,仿佛不存在。这两层意义的关系就像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的关系,反过来则像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的关系。当天堂之光出现时,世界之光就如同幽暗,这是我从经历中所得知的。但当有人处于世界之光时,天堂之光即便出现,也如同幽暗。人类心智也一样:凡将一切都置于人类智慧,或说完全依赖人类智慧,换句话说,依赖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即书本学问的人,都视天堂智慧为黑洞;而凡享有天堂智慧的人都发现人类智慧简单而模糊,它若没有天堂的光线在里面,就如同幽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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