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9231.“要把它丢给狗”表这些东西是不洁净的。这从“狗”的含义清楚可知,“狗”是指那些通过歪曲使信之良善不洁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一切动物皆表示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情感和倾向,温驯有用的动物表示良善的情感和倾向,而凶猛无用的动物表示邪恶的情感和倾向。动物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外在人或属世人被赋予与动物相似的情感和倾向,还被赋予相似的欲望和感觉。但区别在于,人有一个内在,被称为内在人;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致它能看见存在于外在人中的事物,能支配并掌控它们,还能被提升到天堂,甚至提升到主那里,从而在思维和情感,因而在信和爱上与祂结合。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致死后它能与外在人分离,并且活到永远。人通过这些特征而与动物区别开来。但那些纯属世和感官人看不到这些事,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向天堂关闭。因此,他们不知道如何区分人和动物,只知道人能说话;就连这点区别也被那些纯感官人视为无关紧要。
“狗”之所以表示那些通过歪曲使信之良善不洁的人,是因为狗吃不洁净的东西,还向人们吠叫,咬他们。这也解释了为何教会之外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的各个民族被犹太人称为“狗”,并被视为最卑贱的。他们被称为“狗”,这一点从主对希腊妇人,一个希利尼或叙利非尼基人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她的女儿被鬼附得甚苦,主说:
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是的。但是狗也吃它们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马太福音15:26, 27; 马可福音7:27, 28)
“狗”在此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儿女”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
同样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富人门口,想得富人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路加福音16:19-21)
“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富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是指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穷人”表示教会之内那些由于不知道真理而几乎没什么良善,然而却渴望接受教导的人(9209节);他被称作“拉撒路”,这是出自被主复活的拉撒路;论到他,经上说主“爱他”(约翰福音11:1-3, 5, 36);祂是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他“想得富人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表示他渴望从教会中那些拥有大量真理的人那里学习一些真理;“舔他疮的狗”是指教会之外那些处于良善,尽管不是处于纯正的信之良善的人;“舔疮”是指尽可能地医治他们。
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启示录22:15)
“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表示那些歪曲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经上之所以说他们在“城外”,是因为他们在天堂,或教会之外。“狗”表示被歪曲,从而变得不洁的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7:6)
申命记:
妓女所得的钱,或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妓女所得的钱”表示被歪曲的信之真理,“狗所得的价”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歪曲(参看2466, 2729, 4865, 8904节)。
大卫诗篇:
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剑,救我的独一者脱离狗爪。(诗篇22:16, 20)
“狗”在此表示那些摧毁信之良善,故被称为“恶党”的人;“救灵魂脱离剑”表示把它从荒废信之真理的虚假中解救出来;“剑”是指荒废信之真理的虚假(参看2799, 4499, 6353, 7102, 8294节);“灵魂”是指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也明显可知,“救独一者脱离狗爪”表示把它从荒废信之良善的虚假中解救出来。当经上说,人被狗拖去吃掉(列王纪上14:11; 16:4; 21:23, 24; 列王纪下9:10, 36; 耶利米书15:3)时,意思是说,他们要被不洁的东西毁灭。当有些人自比“死狗”(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3:8; 9:8; 16:9)时,意思是说,他们将被视为毫无价值,是要被逐出的那种人。至于“狗”还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7784节)。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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