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9

119.要知道,主通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属天的奥秘 #931

931.“尽地所有的

931.“尽地所有的日子”表示整个时间,这从“日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一段时间(参看23, 487, 488, 493节)。所以“地的日子”在此表示地球存留或可居住的整个时间。当教会不复存在时,地球就不再有人居住。因为当教会不复存在时,人与天堂的交流也就不复存在了;一旦这种交流停止,所有居民都会死亡。如前所述,教会就像人的心和肺:只要心和肺完好,人就能存活;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和它与大人,也就是整个天堂的关系。这就是为何此处说“尽地所有的日子,播种与收割、冷与热、夏与冬、昼与夜,就永不停息了”。由此也清楚看出,地球不会永远存在,而是也有终结的时候,因为经上说,“尽地所有的日子”,也就是只要地球还存在。
然而,人若以为地球的终结和圣言中(就是描述时代的完结,察罚的日子和最后审判的地方)所预言的最后审判是一回事,就错了。因为每个教会在荒废时,也就是不再有任何信时,都会面临一次最后的审判。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发生在它灭亡之时,如在其大洪水之前的最后一代当中的情形。对犹太教会的最后审判则发生在主降世之时。当主在荣耀中降临时,还将有一次最后审判。这并不是说到那时,地球和世界都将毁灭,而是说教会将灭亡;那时,总有一个新教会被主兴起。如,大洪水爆发之时,古教会兴起;主降临之时,外邦人的初期教会兴起;当主在荣耀中降临时,同样的事仍会发生。这也是“新天新地” (以赛亚书65:17; 66:22; 启示录21:1)的意思。
这与每个已经重生,并成为一个教会成员,即一个教会的人是一样的。当他被新造时,其内在人就被称为“一个新天”,其外在人则被称为“一个新地”。此外,每个人死后都会面临最后的审判,因为那时,他照其在肉身时所行的要么被判为死,要么被判为生。时代的完结,就是末日或最后的审判,没有其它意思,因而不是指世界的毁灭,这一点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36)
此处末期被称为“夜”,因为信,也就是仁不存在。然而,有些人会被撇下;这清楚表明,到那时,世界不会毁灭。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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