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987.“地上一切的走兽”表示属于低级心智的欲望。这从圣言中“走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兽”要么表示情感,要么表示恶欲。对良善的情感由温驯、有用和洁净的走兽来表示;对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恶欲由凶猛、无用和不洁的走兽来表示(参看45, 46, 142, 143, 246, 776节)。它们在此因表示恶欲,故被称为“地上的走兽”,而非田间的走兽。至于重生之人对恶欲的掌控,要知道,人们若以为能凭自己制伏邪恶,就大错特错了,并且也决不会重生。因为人无非是邪恶,就是一堆邪恶;他的整个意愿只在于邪恶,如前一章所说的,即:“人心的想象从小就邪恶”(8:21)。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表明,一个世人或灵人,甚至一位天使,就其本身,即他的整个自我而言,不过是最肮脏的粪便;当独自一人时,他所沉思的,都是仇恨、报复、残忍和最污秽的通奸。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的,也是构成他意愿的东西。
如若反思一下,仅从以下考虑谁都能清楚看到这个问题,即:当人出生时,在所有野兽和牲畜当中,他是最低级的生物。当他长大,成为自己的主人,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若没有外在的法律约束,以及他为了尽可能获得极大的影响力和财富而强加给自己的约束阻碍,他必冲进各种暴行,并且不会停下来,直到他征服宇宙中的所有人,攫取所有人的财富;除了那些屈服于他,成为他卑微的奴仆之人外,他也不会放过任何人。这就是每个人的本性,尽管那些没有机会或能力实现的人,以及那些受制于上述约束的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旦得到机会和能力,约束放松,他们就会尽可能地狂奔。野兽却从未表现出这样的本性,而是生在某种自然秩序中。其中凶猛的捕食性动物伤害其它动物只是为了自卫;它们吞吃其它动物也只是为了缓解饥饿;一旦饥饿缓解,它们就不再造成伤害。而人类却完全不同。由此清楚可知人的自我和意愿是何性质。
既然人是一大堆可怕的邪恶和粪便,那么很明显,他凭自己决不能战胜邪恶。说邪恶掌控邪恶,并且不仅能掌控邪恶,还能掌控地狱,这绝对是自相矛盾。因为每个人都通过恶灵与地狱相联,他里面的邪恶由此被激活。从这些考虑谁都能知道,并且头脑正常的人还能推断出,唯独主能掌控人里面的邪恶和与他同住的地狱。为叫人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时时刻刻试图强行进入他,并永远毁灭他的地狱能被制伏,人被主重生,并被赋予一个新意愿,也就是良心,主唯独通过这良心实现一切良善。信仰的要点是这些:人无非是邪恶;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因此,人不仅应该知道这些要点,还应承认并相信它们。如果他活在肉身时不承认也不相信,那么在来世,这一点会令人信服地向他证明。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