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我被告知,这就是水星居民的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对世俗和肉体事物并不感兴趣,只对宪法、法律和政府形态感兴趣。他们也对天上的无数事物感兴趣。我还得知,许多水星人能与灵人交谈,由此知道属灵事物和死后生命的状况,这使得他们鄙弃肉体和世俗事物。事实上,凡确切知道并信服死后生命的人,都关心天上的事物,因为它们是幸福的永恒源头,至于世俗的事物,除了那些生活必需品外,他们并不关心。由于水星居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来自水星的灵人也具有这种性质。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出自其星球的居民,具有他们的秉性。也正因如此,他们能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
2383.“他们以瞎眼击打”表示他们充满虚假,这从“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瞎眼”论及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以及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这两种人都被称为“瞎眼的”;至于表示这两种人当中的哪一种,这从整个思路,尤其从内义可以看出来。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被称为“瞎眼的或瞎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的守望者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以赛亚书56:10)
“瞎眼的守望者”表示那些因推理而沉浸于虚假的人。同一先知书: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是黑暗;指望光明,却行于幽暗。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以赛亚书59:9-10)
耶利米哀歌: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游荡,他们被血玷污;以致不能摸的东西,他们竟用衣服来摸。(耶利米哀歌4:14)
这是在说一切真理都被玷污了;“街”表示真理,他们在真理中游荡,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疯狂击打骑马的;我必以瞎眼击打列民的一切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马”都表示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马匹要受到惊惶的击打,列民的马匹要受到瞎眼的击打,也就是说,要充满虚假。
约翰福音:
我为审判来到这世界,叫看不见的,可以看见;看得见的,反而成为瞎子。一些法利赛人听见这些话,就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39-41)
此处论及两层意义上的“瞎眼”,即: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和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对教会里那些知道何为真理的人来说,“瞎眼”是指虚假;但对那些不知道何为真理的人来说,如教会之外的人,“瞎眼”是指对真理的无知;后者是无可指责的。
同一福音书: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我会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以赛亚书6:9-11)
此处的意思是,对他们来说,处于虚假比处于真理更好,因为他们过着邪恶的生活;他们若学习真理,不仅会歪曲它们,还会以邪恶玷污它们。由于同样的原因,所多玛人受到瞎眼的击打,换句话说,他们的教义充满虚假。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前面已经说明(301-303, 593,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426节)。
由于“瞎眼”表示虚假,所以在代表性的犹太教会,人们不可将瞎眼的献上(利未记22:22; 申命记15:21; 玛拉基书1:8)。凡瞎眼的祭司也不可近前来在坛上献祭(利未记21:18, 21)。
“瞎眼”论及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那种无知,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此处“瞎子”表示那些不知道真理的人,主要是教会之外的人。同一先知书:
你要将瞎眼的民带出来,他们必有眼睛;将聋子带出来,他们必有耳朵。(以赛亚书43:8)
这论及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教会。又: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在他们面前使黑暗变为光明。(以赛亚书42:16)
又:
我必使你作人民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7)
这论及主的降临,并说,到那时,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要接受教导。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不让自己接受教导,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坚定反对它,将真理之光变成无法驱散的黑暗。路加福音:
家主就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把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都领到这里来。(路加福音14:21)
这论及主的国度;显然,这不是在谈论字面上的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而是在谈论灵义上像这样的人。
又:
耶稣说,他们把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告诉约翰。(路加福音7:22)
按照字义,瞎子、瘸子、长大麻疯的、聋子、死人和穷人仅仅是指身体上是这样的人,因为主说的话也实际发生了,即:瞎子看见了,聋子听见了,长大麻疯的恢复了健康,死人复活了。
然而,他们在内义上是指以赛亚书所提到的这些人: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以赛亚书35:5-6)
这论及主的降临和那时的新教会,该新教会被称为外邦人的教会;这段经文把外邦人描述为“瞎子”、“聋子”、“瘸子”和“哑巴”;他们在教义和生活方面被如此称呼。因为要知道,主所行的一切神迹总是涉及并因此表示瞎子、瘸子、长大麻疯的、死人和穷人在内义上所指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为何主的神迹,和在埃及和旷野所行的神迹,以及圣言所提到的其它一切神迹一样,都是神性。这是一个奥秘。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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