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我被告知,这就是水星居民的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对世俗和肉体事物并不感兴趣,只对宪法、法律和政府形态感兴趣。他们也对天上的无数事物感兴趣。我还得知,许多水星人能与灵人交谈,由此知道属灵事物和死后生命的状况,这使得他们鄙弃肉体和世俗事物。事实上,凡确切知道并信服死后生命的人,都关心天上的事物,因为它们是幸福的永恒源头,至于世俗的事物,除了那些生活必需品外,他们并不关心。由于水星居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来自水星的灵人也具有这种性质。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出自其星球的居民,具有他们的秉性。也正因如此,他们能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
4319.大量经历向我表明,不仅世人,而且灵人,以及天使都无法凭自己思考、言说并行出任何事,而是通过其他人;而这些其他人也不能凭自己如此行,还要通过其他人,依此类推。因此,所有人,无论集体的还是个体的,都凭生命的第一源头,也就是凭主思考、谈论并行动,无论他们如何看似完全独立,如同凭自己这样行。这一事实经常向那些在肉身生活时曾以为和确信以下观念的灵人显明,即:所有事物都在他们自己里面,而非之外,也就是说,他们凭自己和自己的灵魂思考、言说并行动;生命看似已经植入他们自己和自己的灵魂。他们还通过诸如存在于来世,但不可能存在于世上的活生生的经历被指示,恶人从地狱,而善人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思考、意愿和行动;然而,无论邪恶还是良善,都看似始于这些人自己。基督徒从他们取自圣言的教义知道这一点,也就是以下教义:一切邪恶皆出自魔鬼,一切良善皆出自主;然而却很少有人相信。他们因不相信,故将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邪恶变成自己的。然而,他们没有将任何良善变成自己的,因为凡相信自己所行良善的源头在于他们自己的人都会索要良善,将其归于自己,从而将功德置于它们里面。他们还从教会的这一教义,即没有人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以致凡源于他自己及其小我的,都是邪恶,无论它如何看似良善;但这个教义也少有人相信,尽管它就是真理。
已经确认这一观点,即他们凭自己活着,因而凡他们所思想、意愿和行出的,皆始于他们自己的恶人,当被指示事实完全符合这个教义时,声称他们现在相信了。但他们被告知,知道并不等于相信,相信是内在的,只能存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因而只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当中。这些灵人因是邪恶的,故坚持认为他们现在已经相信了,因为他们看见了。不过,他们接受了来世的常规检查,也就是被天使严格查看。当他们被查看时,其脑袋的上半部分回缩,大脑显得粗糙、多毛,充满幽暗。这表明那些仅有记忆知识的信仰,却没有真信之人的性质;知道不等于相信。那些知道并相信之人的脑袋看似人的脑袋,大脑显得井然有序、雪白光亮;因为他们接受天堂之光。但对那些只知道并以为他们由此相信,其实并不相信的人来说,由于他们活在邪恶当中,故天堂之光没有被接受,因而在这光中的聪明和智慧也没有被接受。因此,当他们接受天使社群,也就是天堂之光时,这光在他们当中就沦为黑暗。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大脑看似充满幽暗的原因。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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